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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政公用工程
申请
市政公用工程破路申请
附件1:
XX市市政公用工程平安质量监督站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和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建筑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XX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于四月下旬至七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为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解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平安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平安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督查范围及时间
本次百日督查行动将覆盖我站受理的市政公用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以及在建市政工程工程,同时将对近三年发生较大平安事故的施工企业、“五一〞节节前平安大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的施工企业和其他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的时间为5月7日起至7月31日。
三、督查内容
1、XX市城市管理局XX市城管系统(市政公用行业)202223年度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城管建
[202223]64号)及我站XX市市政公用工程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排查治理内容;
2、平安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3、防台、防汛、高温季节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两项许可执行情况;
5、施工企业、工程部平安管理机构设臵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施工企业及在建市政公用工程的平安隐患排查工作布臵、落实情况;
7、市政公用在建工程使用的爆炸物品、易燃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8、市政平安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9、建筑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制度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3、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11、平安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2、平安教育培训,新工人入场三级平安教育、“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13、分项工程施工前平安技术交底与公司、企业、工程部、班组日常平安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14、工程施工中涉及到承重支架、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爆破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方案的制定、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
15、大型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及应急救援等情况;
16、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等平安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17、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救援物资配备和维护情况;
18、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19、各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部、班组、总包与分包)平安生产责任书签订及落实情况;
2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1、平安监理工作的开展和现场平安监理档案的建立情况。
四、督查形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我站抽查、市城管局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落实等形式开展。企业要按照XX市城管系统(市政公用行业)202223年度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城管建
[202223]64号)及我站XX市市政公用工程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排查治理内容,企业应对所承建工程进行20230%全面自查;我站重点抽查面将不少于在建工程数的1/3;普查面将达2/3以上,市城管局将对在建工程工程进行抽样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百日督查行动是平安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各监理、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催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务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百日督查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平安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求相关责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指导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于5月15日前将工作部署落实到各工程部。各监理、施工企业要结合第二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录入和上报,进一步明确对企业的督查内容和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严重危及平安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要统筹安排好隐患排查治理、“平安生产月〞活动、汛期防汛防台及高温季节平安生产等工作,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彻底排查平安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管理薄弱、平安生产形势严峻的工程部和重点施工环节。
(四)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百日督查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响百日督查行动开展
情况。根据市城管局关于百日督查行动信息报送要求,为更好地反映市区市政公用工程百日督查行动的开展情况,请施工、监理企业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我站,请于5月15日前上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落实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7月15日前提交开展平安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
(联系人:许波、陆峰;联系 :8717139
7、
8717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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