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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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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环境 综合 整治 行动 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开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xx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等七个涉及矿山、燃烧锅炉、农村生活垃圾、建筑施工扬尘、道路运输、畜禽养殖污染、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按照“问题整治、属地负责、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的原那么,依法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行动。到2023年6月底,全镇矿山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粉尘、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排土场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矿山均须通过市级矿山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对不符合环保审批,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平安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覆盖区域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对天然气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的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确保使用单位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同时继续加强监管,催促工业炉窑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升级,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全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实现所有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农村保洁效劳组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现象根本得到去除。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方案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现场作业环境与卫生面貌显著改观。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从2023年4月开始,集中4个月时间,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路面与源头相结合为原那么,进一步完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使用环保盖封闭式运输及出场清洁制度,有效遏制货物脱落扬撒,防止扬尘污染;建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开展,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确保七星河xxxx段主河流和支流不发生畜禽养殖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七)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对齐春生态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美化旅游景区环境,提升旅游效劳质量,树立我镇旅游景区良好形象。 二、责任领导 (一)xxxx(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二)xxxx(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xxxx(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四)xxxx(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1、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要开展所有在产矿山企业再督查行动,对久治不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治理。 2、关闭取缔违规矿山企业。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符合环保审批的、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平安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一律依法限期予以关闭。对纳入关闭的矿山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按程序撤消其各类许可证及执照。 3、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催促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采取湿式凿岩、微差控制爆破等工艺,淘汰开采和爆破粉尘产生的工艺;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布袋收尘器、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成品堆放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XX县区道路全程硬化,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其他扬尘产生点必须配套建设粉尘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 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标准建设防风抑尘网,安装喷淋抑尘设施。逐步建设封闭式料库,减少料堆扬尘。废渣、废料需集中标准堆存,修建挡土墙,并配置有效抑尘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治理XX县区道路扬尘。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XX县区运输车辆管理,固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 4、加强矿山开采废石监管。对产生的废石、废渣,应设置堆放场,堆放场应节约用地并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尽可能利用未利用地、荒地和废弃地。应保持挡土坝稳固,采取防粉尘、防溢流和防渗透的措施。切实加强矿山风险防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环境风险。 5、做好废弃裸露矿山复绿工作。重点是采XX县区或废弃场所实施复绿工作,有方案地恢复植被、植树绿化、整平采坑、护好边坡,使矿山到达复绿标准。积极推进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修复,实施跟进式生态恢复措施,边开采边恢复。 6、严格建设工程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矿山工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的矿山企业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处理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年度关闭名单。对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1、淘汰燃煤小锅炉。全面淘汰天然气覆盖区域内燃煤小锅炉,对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 2、限期完成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限期改正,改造升级治理设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燃煤锅炉建设。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镇工业集中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违规先建的锅炉坚决不予年检、登记并依法撤除。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锅炉,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并同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4、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日常工业、生活锅炉和炉窑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稳固整治成果,严格环境执法,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标准化、制度化。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建立健全集镇、村组清扫保洁体制机制。按照“户清扫、组收集、村清运、镇处理〞运作模式,做到组有保洁员、村有保洁车、镇有专门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各村要切实履行村保洁职能,镇文明创立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卫生保洁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洁员考核奖惩制度、卫生垃圾清运处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河流整治。对淤塞水道进行清淤,对河面漂浮垃圾及沿河两岸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对自然河流和饮水源的保护。 3、组织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对集镇、村庄、河流沟渠、省道公路沿线、县乡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要自我加压,包干到人。 4、组织开展有碍观瞻物品清理。对集镇街道、公路沿线、居户门前乱堆乱放的有碍观瞻物以及破旧畜圈、厕所、广告招牌、遮阳雨蓬等进行清理。各村要纵向到人、横向到边。 5、组织开展环境绿化美化行动。发动各单位、村组集体和有条件的农民群众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改善和美化农村人居环境。镇直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在本单位门前适当位置摆放两个以上高品位的果皮箱。 6、全面建立“户清扫、组归集、村清运、镇处理〞农村垃圾管理体系。限期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农村环卫设施,每个村庄建设2至3处垃圾储存点,每个自然村(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保洁员,每个村确定8至10名垃圾清运专业人员负责垃圾收集和清运,并配备垃圾运送专用车辆。镇政府将积极建设标准化的垃圾处理设施。 7、完善垃圾治理设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实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步伐。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裸露场地采取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 (3)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前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4)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5)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以及沙、石等材料,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洒。 (6)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7)外脚手架悬挂合格的密目式平安网封闭,并高出作业面1.5米。 (8)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9)施工现场禁止燃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市政道路施工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围挡高度符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执行市区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围挡搭设标准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作硬化处理。 (2)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废水收集坑、沉淀池。 (3)散体物料应采取围挡和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4)施工时应控制土方挖运和存留时间,裸置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道路改造需切割、破碎石块时,应及时采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 (5)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时,应当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对镇境内103省道以及县乡道从事运输矿产品、沙石、建筑材料、建筑渣土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货运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易产生扬尘的货运源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催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到达环保相关排放标准。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协助上级部门关闭位于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2、全面整治禁养区外所有未经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3、对于经审批且位于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场,配合农委、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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