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区文明XX县区创立步伐,为“生态、和谐、平安〞开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整治水环境脏乱差,绿化堤岸为重点内容,以建管并重、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为原那么,采取去除、控源、截污、引流、修复等多种手段,对全区水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使我区城乡水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改变,推进“生态、和谐、平安〞大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目标和任务(一)治理目标通过治理,使我区范围的塘、库、堰、河等脏、乱、差的现状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效劳的水环境质量得到大为提高,依法管理水环境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二)工作任务1.开展对鱼塘、水库、溪河等养殖水域脏乱差的整治,突出饮用水源水库、鱼塘肥水养鱼,溪河网箱养鱼的治理。2.开展对沱江河、威远河乱挖、乱建、乱堆、乱倒的整治及水面漂浮物打捞。去除河边垃圾,整治乱挖、乱堆、乱倒、乱搭乱建等行为。三、工作步骤全区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从现在起到春节前结束。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集中突击整治(4月2023日至6月30日)1.调查摸底。组织对全区塘、库、堰、河的水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水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及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那么,沱江河、小远河、小(一)型水库,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调查;小(二)型及其以下水库、山平塘、石河堰等水源的水环境调查由各乡镇负责。2.突击整治。重点对塘、库、堰、河周边的堆积物进行清理对水面的飘浮物进行打捞,去除河道内违法设置的网箱。同时,针对饮用水源的卫生环境,对粪堆、垃圾堆、排水边沟进行清治,清理生活饮用水源、后备饮用水源保护的养鱼承包合同,禁止肥水养鱼。第二阶段。稳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针对突击整治后尚存在的问题,采取个个突破的原那么进行治理。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养殖水域特别是饮用水源水库禁止肥水养鱼情况、河道清障治理情况等的跟踪监督检查,防止反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稳固上一阶段治理成果。第三阶段:完善常态管理机制阶段(9月21日至春节前)在稳固治理成果的根底上,本着建管并重,不留死角的原那么,探索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2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