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XX
税务局
关于
印花税
若干政策
问题
补充规定
新编
XX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XX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鲁地税二函[2023]1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23-06-17
字体:【大】
【中】
【小】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标准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现对局部市提出的有关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一、关于地方性工资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对于各地自行确定的地方性工资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机关车改补贴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由于我省目前尚未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个别地区和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公务用车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打印】
【关闭窗口】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