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x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重要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发动会议精神和xx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xx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在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决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建立符合xx镇实际的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失地、少地群众的贫困问题。二、根本原那么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原那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那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那么。三、总体目标建立科学、标准、透明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户有帐、村有册、乡有簿〞,提高农村最低生1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水平,稳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他们逐步脱贫致富。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14日至9月31日)。制定xx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村民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村委会成员、本村各级人大代表、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群众代表等9到15人组成),并与9月30日前上报xx县xx镇两项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培训阶段(9月24日至10月5日)。1、配合县扶贫和各相关单位,指派xx镇负责进行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9月24日至9月28日);2、以发动大会等形式运行宣传发动。镇、村两级分别召开发动大会,同时利用全县深入宣讲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普及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期,进一步宣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等相关惠农、支农、扶农政策,做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9月28日至10月5日)。第三阶段。实施阶段(10月6日至12月15日)。1、摸清贫困户底数,对全镇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按照自治区人均纯收入1700元以下扶贫标准,人均纯收入1300以下低保标准,综合其他指标,测算对象规模。贫困户分为:生产困难型、能力缺乏型、环境恶劣型和身体残疾型四种类型,实施到户政策。2、在县政府统一组织下,抽派人员与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