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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段村
乡人
计划生育
基层
群众
自治
合格
段村乡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
创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三门峡人口计生委、三门峡计生协XX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百村(居)示范千村(居)合格活动实施方案及XX县区人口计生委、XX县区计生协关于印发渑人口计生(2023)17号XX县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百村(居)示范百村(居)合格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发挥基层协会优势,完善自治机制,提高自治能力,扩大自治范围,把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坚持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奉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村(居)自治制度、自治能力、网络和阵地建设,到2023年,全乡90%以上的村(居)到达合格村标准。同时在全乡范围内培育、树立5个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典型,引领全乡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健康开展,促进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使我乡人口计生工作根本实现由“治民〞向“民治〞、由“人治〞为主向全面“法制〞、由“管理型〞向“效劳型〞、由“制约〞为主向“鼓励〞为主的转变,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阔群众诚信、自主、自觉、自愿落实方案生育根本国策。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按照有活动场所、有效劳工程、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的“五有〞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逐步推进村(居)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村(居)协会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效劳室、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阵地。
2、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标准,宣传和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
3、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和自我监督。指导村(居)民尽快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广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推广“诚信计生〞的经验。
4、加强指导,总结经验。指导各村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路,逐步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入开展。
四、职责分工
1、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创立活动要求,结合党员群众效劳中心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的创立活动,建立健全村级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组织网络。组织群众参与群众自治章程或方案生育公约、方案生育合同(承诺、协议)等制度、协议的制定和完善,切实表达权利和义务对等原那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群众自觉遵守人口和方案生育政策法规,确保村(居)内无违法生育现象。村级方案生育协会要充分发挥宣传、示范、带头和监督作用。
2、乡人口计生办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标准,研究制定示范村(居)的标准;转变职能和思路,加强检查监督。支持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组织网络、效劳阵地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各村计生协负责指导做好村(居)方案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方案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和自我监督。
五、活动规划
1、2023年:制定方案,启动实施
2023年,制定段村乡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达标和示范村(居)创立活动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发动,认真搞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合格村达标和示范村创立主题活动;对合格村进行验收,合格村(居)比例达30%。在村(居)申报推荐的根底上,乡计生协组织评估,第一批2个示范村(居)。
2、2023~2023年:组织评估,树立典型
(一)2023年,合格村(居)比例到达40%以上。在各村申报推荐的根底上,乡计生协组织评估,表彰第二批4个示范村(居),推荐上报2个村(居)。
(二)2023年,乡计生协组织合格村(居)达标、示范村(居)创立活动中期工作评估;学习借鉴各乡镇经验,对第
一、二批示范村、合格村进行回头看评估,实行动态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2023~2023年。理论研讨,推广经验。
(一)2023年,组织开展现场会、座谈会,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创立“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达标和示范村(居)创立活动〞工作的路径、方法,推动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稳固开展。剩余的50%行政村都要开展群众自治工作;合格村达28%,其中示范村达2023%。
(二)2023年,总结各村“百村(居)示范活动〞工作经验,合格村比例到达20230%,在村(居)各申报推荐的根底上,乡计生协组织评估,表彰第三批先进集体召开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群众自治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计生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乡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把“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达标和示范村(居)创立活动〞纳入“十二五人口开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纳入方案生育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附件:
1、XX省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标准
2、XX省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
3、XX省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标准
4、段村乡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合格村达标示范村创立合格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段村乡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合格村达标示范村创立合格活动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孟俊霞
副组长:高丰军
成员:仝先生王学敏王海蓉王卫国杨华美上官义红李菊梅龚金珍郭素霞马金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王学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段村乡人民政府2023年8月26日
第二篇: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
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3]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阔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方案生育的长效机制,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方案生育协会决定,自202223年至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以下简称“万村(居)示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方案生育协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方案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国人口发[2022]85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方案生育协会方案生育村民自治标准(国人口发"202223"66号)要求,将推进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那么,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奉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1
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树立一大批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进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方案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阔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方案生育根本国策。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标准。宣传和培训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
(二)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和自我监督。指导村(居)社区加快改造传统婚育习俗,广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推广“诚信计生〞的经验。
(三)支持各地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按照“五有〞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逐步推进村(居)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建立健全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效劳室、人口学校等阵地。
(四)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国家“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国家人
口计生委分管副主任、中国方案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担任组长,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等相关单位和中国方案生育协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筹划、组织“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方案生育协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方案生育协会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进一步明确人口计生委、方案生育协会的职责分工。各级人口计生委(办)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标准,研究制定示范村(居)的标准;转变职能和思路,保障必要经费,支持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组织网络、效劳阵地建设;保障必要的经费;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
各级方案生育协会主要负责。指导做好村(居)方案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方案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和自我监督。
各级人口计生委与方案生育协会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三)组织做好万村(居)示范活动。各级人口计生委、方案生育协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示范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规划,确定示范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评估要求与程序,按照部门职责,切实把示范活动做实做细。
五、活动规划
(一)202223年~202223年。制定方案,启动实施。
1.组织各地制定万村(居)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启动
万村(居)示范活动。
2.研究制定和完善“万村(居)示范活动〞相关政策标准和标准,编写培训教材,举办国家级“万村(居)示范活动〞培训班。
3.评估、审核、表彰第一批示范村(居)。
(二)2023年~2023年:调研评估,树立典型
1.支持各地搞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万村(居)示范主题活动〞。
2.评估、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