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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矿井
安全隐患
分级
管理
整改
制度
矿井平安隐患分级管理整改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和郑政办(2023)74号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公司矿井平安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措施如下:
一、本公司是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井法人代表是企业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煤矿在建立健全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根底上,特建立隐患排查,上级管理,整改工作的小组,:
组长:李义
付组长:党营周、宋国锋、阴永利、王松峰
成员。朱治有、于金龙、杨延强、李松发、高金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平安科长朱治有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分级、治理、整改工作。
二、平安隐患分级
矿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管理。对平安综合评价过程中排查出的各类平安隐患按照危险性大小、平安管理难度由矿平安科负责划分为a级、b级、c级隐患。
一、a级隐患:是指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地方煤矿平安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郑政[2023]94号)规定的十八条平安红线管理项,并结合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有关规定的重大隐患,共二十一条:
(一)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二)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三)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四)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五)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缺乏的;
(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械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
(七)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方案2023%的;
(八)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九)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十)擅自开采各种放隔水煤柱的;
(十一)矿井通风系统未按正规方案形成,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存在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十二)、矿井总风量缺乏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缺乏的;
(十三)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平安需要的;
(十四)、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
(十五)、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不完善的;
(十六)、未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
(十七)、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和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十八)、矿井单回路供电的,或者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十九)、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二十)、矿井提升、运输、供电、通风等系统平安保护装置不齐全、管理混乱,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
(二十一)、存在其他重大平安隐患。
二、b级隐患:是指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地方煤矿平安生产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预政[2023]94号)规定的分数倒扣项:
(一)井下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的;
(二)矿井采区未实现独立通风且矿井有效风量低于85%的;
(三)存在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2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四)采煤工作面未采用壁式采煤方法,平安出口不畅通、不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的;
(五)未建立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或未严格落实的;
(六)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的。
(七)、矿井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关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采掘、机电、通风、地测等专业人员配备数量缺乏的;
(八)井下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现象的;
(九)、井下巷道使用木支护和摩擦式金属支柱支护的;
(十)、新工人未经过72学时以上培训上岗,或未在有经验职工带着下实习4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的;
(十一)、“三项人员〞(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一线平安监督员、入井人员持证率达不到20230%的;
(十二)矿井专职平安检查人员(安检员、瓦检员)缺乏20人的;
(十三)、在用巷道净断面不能满足通风。行人、运输的需要的:主要运输巷、通风巷净断面上下于2米,经断面小于8平方米,采区巷道净上下于1.8米,净断面小于5平方米,薄煤层工作面净高和经断面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三、c级隐患。是指本企业日常平安生产排查中查出的一般平安隐患。
1、企业对排查出的c级平安生产隐患,由矿井分管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整改结束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2、企业对排查出的b级平安生产隐患,按照“五定〞原那么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报总公司备案后,组织实施。
3、企业对排查出的a级重特大平安生产隐患,应立即停产整顿。由企业按照“五定〞原那么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报XX县区煤炭管理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4、a及隐患。a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总公司向相应的督办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摘牌,并按有关程序复工复产。
5、b级和c级隐患。b级和c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本企业向相应的督办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合格后,方可销号、摘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1、对于重大平安生产隐患未催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未采取监控措施的;
2、隐患排查督查发现平安生产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或措施不当酿成生产平安事故的。
有关部门和煤炭企业及时发现重打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重大生产平安事故发生的,应当给予当事人或单位相应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施行。
治理整改措施
1、本企业要按照平安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平安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重要部位检查、日常检查检查与活动。
2、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平安科分级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活动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进度情况。
3、平安隐患治理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内容:治理的月报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任务和物资落实,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治理的构造和。
4、对隐患排查前过程中方法保证平安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设置境界标志,停产停业,严防事故的发生。
5、隐患整改结束后,要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和,对整改不力、延期、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第二篇:平安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蒲都高速公路tj-2023标工程部
平安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平安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平安状态与环境的不平安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平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平安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平安状态与环境的不平安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工程范围内施工平安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平安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局部项工程未落实平安操作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
1全护栏、无法系挂平安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平安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平安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平安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平安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平安防护装置被擅自撤除。
5、施工机械设备平安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平安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平安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平安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三)一般平安隐患(c级)
2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标准。
2、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
3、氧气、乙炔瓶未设置专门存放设施。
4、施工现场的孔洞未加盖或设置防护围栏。
5、脚手架根底地面未平整、夯实,立杆无垫板。
6、脚手架未设置上下平安通道。
7、脚手架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板未固定。
8、脚手架撤除不按顺序。
9、各类机具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
20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线路破损未及时更换、配电箱无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不关门上锁、不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11、使用热得快烧开水。
12、配电系统未设置重复接地。
13、移动配电箱直接放在地上。
14、未明确区域临时用电责任人。
15、起重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导致操作失误。
1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17、吊物捆扎不牢,钢管等材料单点起吊,支腿垫木不合格,支腿未全伸出。
3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局部磨损严重,气压缺乏。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适宜。
26、未安装牢固的硬临边保护设施。
27、跳板不绑扎,使用木方、模板等作跳板,无踢脚板。
28、高处作业无平安的上下通道。
29、抛掷材料、工具。
30、高处作业不按照规定系平安带。
31、挖掘作业基坑周边无护栏、无警告标志、设备作业半径内有人活动、堆土距离基坑缺乏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