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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生育
流产
保险
需要
资料
生育流产保险需要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书
4、病历卡、发票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社保办的生育空白表格
7、需要在流厂两个月之后办理报销手术费用
8、单位开的收据
第二篇:XX市职工生育保险流产、生育保险报销程序和材料生育保险
(1)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方法所称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下同)和其他城镇企业,包括外地驻镇企业。(2)待遇享受
●开具女职工住院生育介绍信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XX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镇劳险(2022)14号
2、关于下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法的通知(镇社险(2022)34号)受理条件:
1、单位介绍信
2、养老保险证或个人养老保险编号
3、育龄妇女健康效劳证是否收费:否办理期限:即办承诺期限:符合手续即办
办理部门: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地点:社保基金支付大厅3号窗口联系 :85340348办理流程图:
效劳指南:
1、所有资格审验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2、参保人员连续正常缴费必须满12个月方可享受待遇
3、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一次确认成功
4、如到外地生育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需个人事先申请,单位确认盖章,到社保基金支付中心备案。生育结束后,带单位介绍信、个人申请书、养老保险证或养老保险个人编号、育龄妇女健康效劳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到社保基金支付中心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按同等医院定额标准结算,每半月结算一次,符合手续,不超过一个月。
5、未开具或使用住院生育介绍信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养老保险证或编号、育龄妇女健康效劳证、出生医学证明、发票以及费用清单,到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按同等医院顺产定额标准的90%结算,每半月结算一次,符合手续,不超过一个月。对未经使用的生育介绍信应全部退回。
●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XX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镇劳险(2022)14号
2、关于下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法的通知(镇社险(2022)34号)受理条件:
1、单位介绍信
2、养老保险证或个人养老保险号
3、育龄妇女健康效劳证
4、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
5、配偶为城镇户口须带就业登记证,为农业户口须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是否收费:否办理期限:每半月
承诺期限:符合手续不超过一月办理部门: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地点:社保基金支付大厅3号窗口联系 :85340348办理流程图:
效劳指南:
1、上述材料必须为原件
2、连续正常缴费必须满12个月
●女职工流产待遇申领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XX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镇劳险(2022)14号
2、关于下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法的通知(镇社险(2022)34号)受理条件:
1、单位介绍信
2、养老保险证或个人养老保险号
3、育龄妇女健康效劳证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
5、病历或出院小结是否收费:否办理期限:每半月
承诺期限:符合手续不超过一月办理部门: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地点:社保基金支付大厅3号窗口联系 :85340348办理流程图
效劳指南:
1、上述材料必须为原件,连续正常缴费必须满12个月
2、所需核报发票要与出院小结或病历对应
●生育津贴领取
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XX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镇劳险
(2022)14号
2、关于下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法的通知(镇社险(2022)34号)受理条件:
1、女职工住院生育介绍信
2、单位产假证明
3、生育津贴结算表是否收费:否办理期限:每半月
承诺期限:符合手续不超过一月办理部门: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地点:社保基金支付大厅3号窗口联系 :85340348办理流程图:
效劳指南:单位填写生育津贴结算表要按表中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效劳表格:生育津贴结算表
●产前并发症待遇申领
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XX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镇劳险
(2022)14号
2、关于下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法的通知(镇社险(2022)34号)受理条件:
1、单位介绍信
2、育龄妇女健康效劳证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个人养老保险编号
4、出院小结
5、原始票据及每日费用清单是否收费:否办理期限:每半月
承诺期限:符合手续不超过一月办理部门: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地点:社保基金支付大厅3号窗口联系 :85340348
效劳指南:
1、上述材料必须为原件,连续正常缴费必须满12个月
2、所需核报发票要与出院小结或病历对应
3、符合规定的病种
●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
法律法规依据:关于调整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镇劳社发[202223]66号)第四项
受理条件:
1、单位介绍信
2、参保女职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个人养老保险编号
3、育龄妇女健康效劳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清单
6、出院小结及病历是否收费:否办理期限:每半月
承诺期限:符合手续不超过一月办理部门: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地点:社保基金支付大厅3号窗口联系 :85340348
效劳指南:
1、上述材料必须为原件,连续正常缴费必须满12个月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清单须与出院小结及病历相对应
3、报销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根本医疗保险诊疗工程和药品目录的医疗
费用,标准为3000元。超3000元以上局部报销50%。
XX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那么(镇劳险[2022]14号)
第一条
根据XX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第161号令)、XX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方法(镇政发(2022)第9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
本细那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下同)和其他城镇企业,包括外地驻镇企业。
第三条
企业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那么实行社会统筹,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应以上一个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控0.9%的比例:与根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一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申报,经经办机构核准后,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目前暂实行按季申报,按月缴纳)。企业职工缴费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本市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
第四条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基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收支情况及基金管理情况应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各级工会、妇联组织对本实施细那么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第五条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采取“定点医院、定额结算〞的方法,“定点医院〞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选择确定并予以公布。定点医院应接受劳动保障、卫生、医药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签订生育保险效劳合同,确定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效劳内容和质量、医疗事故责任等。
第六条
凡参加生育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城镇企业女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方案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由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按定额标准支付以下生育保险费用: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所需符合规定和示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医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以及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子癫、产后出血、产后感染、尿猪溜医疗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并定期公布。
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产假期问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生育津贴=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x(产假天数折合成月数)x50%
3、一次性营养补助: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旧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x1%。
4、原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方案生育规定生育时,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分别按第六条第
1、3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不予以补偿。
5、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能享受生育有关待遇,在符合方案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七条生育医疗费原那么上由经办机构依据生育保险效劳合同与定点医院结算。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与企业结算。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生育职工本人。
1、经医院或保健机构检查确认女职工怀孕后,即可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派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准生证、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经办机构办理定点医院生育的有关手续。
2、职工(含第六条第
4、5款对象)凭生育通知单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为生育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临产前办理入院手续,住院生育。
3、定点医院凭经办机构出具的定点生育通知单和医药费发票直接与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统一结算。
4、家住外地或乡镇的女职工,原那么上应到定点医院生育。确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定点医院生育,需就近生育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签署意见,报经办机构批准备案。然后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其有效发票,到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的90%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5、女职工意外临产,可到就近医院生育,不受定点医院限制,待生育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或由女职工到经办机构结算有关费用,但最高报销费用不得超过定额标准。
6、女职工生育津贴由所在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人员持XX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附医院出具的产妇出院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及准生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到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职工本人或其亲属凭单位介绍信在接到经办机构领取。
7、符合本细那么第六条第4款的失业女职工可由本人或其家属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准生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等证件,及有关原始有效票据,到经办机构领取生育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8、符合本细那么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