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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担保
合同
153
范文
2023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4篇
随着法律学问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标准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办公室王秘书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须要的挚友。
担保合同 篇1
编号: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托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贷款供给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情愿以其拥有全部权的向乙方供给抵押反担保,并担当反担保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供给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供给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供给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供给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供给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其次条、抵押标的
甲方以以下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全部权证:
第三条、抵押物事项
1.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该抵押物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托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担当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拖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拖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全部权和处分权。
2.甲方保证其供给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供给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全部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削减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削减或降低的,由甲方担当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供给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缘由而使抵押物价值削减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供给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当占有、保管,并负责修理、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修理、保养等)由甲方担当。
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状况。
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鉴定、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须要办理登记的,那么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托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由丙方担当。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托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缺乏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缺乏局部接着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状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依次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复原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供给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复原抵押物原状并重新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复原原状或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供给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担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归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见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实行查封、冻结、拍卖或实行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值利益足以阻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那么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接着担当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居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2.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样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其他
第十五条、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关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房地产抵押物清单
编号:
抵押物名称所在地
产权人产权共有人
面积用途
权证名称
及编号
评估值抵押价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价值合计:人民币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托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抵押人(签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托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合同 篇2
问题的提起:被誉为中国首例信息侵权案的中国经济信息社诉中国科学技术信息探讨所侵扰信息著作权纠纷案,已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被告缺席的状况下,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探讨所对中国经济信息社发布的新华社信息构成著作权侵权。法院认定,新华社国内外记者所采写、编辑和分析加工整理的信息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原告系新华社所属的经济信息事业经营单位,被新华社授权经营其国内外记者采编的经济信息。被告内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能部门“科技成果推广中心〞在其信息效劳网站页面上供给的局部经贸信息(数据)系新华社版权全部的信息,侵扰了原告的著作权。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供认不讳,但表示,其所属信息效劳网站上供给的新华社信息,是从北京鸿讯信息询问公司购得,在其选购 协议书中,鸿讯公司称拥有其所供给信息的版权,鸿讯公司转买新华社信息与被告无关,因此原告应当起诉鸿讯公司,其不应任何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一审法院作出此判决应基于两个理由:一是原告为合法权利人,二是受让人在购置该学问产权是没有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不过令我们深思的是,如何确定受让人担当责任的归责原那么,如何认定受让人是否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在没有查清相关根本领实之前,一审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将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纠纷,相关当事人将被迫陷于讼累。
首先,没有出让人鸿讯公司参加到本案审理中来,法院无法查清案件根本领实。对于原告提出的证明原告是该项学问产权权利人的证据,作为本案被告的受让人自己是无法供给证据来反对的。既然受让人无法应诉,所以干脆不应诉。即使受让人应诉,其还得请出让人帮助供给证据,但是出让人凭什么要帮助受让人打官司呢
其次,法院判定受让人败诉后,假设受让人确实是受了冤枉,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让人将被迫以这份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和从原告获得的证据作为其证据,以选购 协议书为依据起诉出让人。由此,将导致其次个诉讼产生。不仅如此,该案件受理法院将不得不面对前一份法院判决书作出法律评判。如出让人举证证明其确实是合法的权利人,受让人前一诉讼败诉的缘由在于其举证不力,在这种状况下,受让人不得不再次面临败诉。
第三.如受让人在其次个案件中败诉,说明前一份判决是错误的,或者讲有新的证据证明前一份判决是错误的。假设这种状况出现,受让人是否还须要利用从出让人处获得的新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审判监督程序或者其他)来订正前一份司法判决呢
明显,出现这样滑稽现象的缘由不仅在于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上应对不力,本质缘由是我国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和相关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随着网络技术和网络贸易的开展,相关纠纷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如不从法律层面上解决问题,会增加从事网络交易的本钱和风险,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加强和健全学问产权交易的相关立法,以削减交易的本钱和保证交易的平安。而在实体法或在程序法上确立权利瑕疵担保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不仅上述著作权许可运用合同,其他有关学问产权交易的合同如著作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隐私转让合同等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均可能面临相同的法律地位。即某一受让人因学问产权许可合同取得了某项学问产权的运用权,受让人却遭受到其他权利人的侵权诉讼,在这种状况下,受让人应如何应对,法律又如何确定案件相关方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一.在法律上设立权利瑕疵担保制度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没有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确立权利瑕疵担保制度,使得相关案件在诉讼时无法可依,特殊是学问产权的受让人将被迫陷入无所适从的为难境地。以本案为例,原告以该项学问产权的权利人身份起诉该被告(从出让人处受让该学问产权)侵权,受让人以其与出让人之间的选购 协议作为抗辩。假设说,原告的起诉是依法有据的,那么从道理上讲被告的抗辩理由也是合理的。由于被告的抗辩不干脆针对原告的证据,依据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不得对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