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8页公路平安防护措施1施工标牌管理1.1掘路施工现场须设置施工标牌,标牌为蓝底白字,材质为铝质反光面板,规格为宽1米,高0.6米,并对工程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期限、联系人、联系、投诉等内容予以标注。1.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须设置整齐明显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牌、平安生产牌、平安生产牌、入场须知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立面(或效果)图。工程概况牌规格为宽1.8米,高1.5米,其它标牌规格为宽1米,高0.6米。图牌应设置稳固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标示明确。2施工围挡管理2.1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连续围挡。2.2施工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隧道、泵站。停车场。污水处理厂等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施工现场,须采取砖砌围挡,高度2米以上并压顶。砌筑围墙时须砌筑根底底脚和墙挡,高度2米以上并压顶。砌筑围墙时须砌筑根底底脚和墙柱,根底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0.5米(在砼或沥青路上有坚实根底的除外),墙柱间隔不大于3米,墙柱与墙体应牢固、平安、可靠,外墙作刷白处理。施工单位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前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2.3在市区主干道和风景旅游区范围内的主要道路作业的,施工现场须采用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或其它质量更好的硬质材料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2.4在市区次干道、一般道路车行道上作业或在人行道上作业且施工时间在20天以上的,施工现场须采用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或其它质量更好的硬质材料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在人行道上作业施工时间在20天以下的,须采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围挡,护栏规格为宽2米,高1.3米。第2页共38页2.5施工围挡在相邻路口之间须连续设置,不能有除出入口之外的缺口。确因交通疏导需要设置过往车辆。行人通道时,可根据现场情况增设工地出入口,并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及人行平安通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平安。2.6围挡不得作为广告载体以及用于挡土、承重。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或因平安需要围挡低于规定高度的,须在工程开工前(抢修工程24小时内)报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2.7城市道路上开挖沟槽,须在沟槽外沿1.5倍沟宽处(或批准的位置)设置围挡。2.8隧道、泵站、停车场、污水处理厂等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在门头或场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