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医保
新型
冠状病毒
感染
肺炎
救治
保障
工作
预案
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工作预案
为认真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XX市医保局对确诊为新型肺炎患者报销政策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简化优化经办流程,充分发挥根本医保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患者。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加强有关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解除群众看病就医顾虑,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平安感。
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三个确保〞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一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二要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三要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
二、执行特殊报销政策,提供医保结算便利
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临时执行特殊报销政策。
(一)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根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局部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二)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由就诊医院向我局提供患者信息,我局及时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医保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原那么上通过调整信息系统实现直接结算。确有困难的,差额局部由我局汇总患者治疗数据,转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结算。
(三)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效劳工程,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不在现行我省根本医保药品和治疗工程目录范围内的,系统设定临时工程和编码进行管理。所有临时新增的药品和医疗效劳工程不设个人先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制。
(四)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对集中收治的医院,我局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具体预付资金额度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诊疗情况,向我局申请。患者医疗费用报销额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或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单独结算。
(五)做好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我局在医保信息系统内临时增加“新型肺炎治疗新增药品〞及“新型肺炎治疗新增工程〞匹配工程,编码分别为“xxfyzlyp〞及“xxfyzlxm〞,用于管理临时新增纳入的医保报销范围药品和效劳工程。各救治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药品和效劳工程维护对照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
我局将加强春节假期的值班值守,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效劳不间断,并做好基金收支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各救治医疗机构自1月31日起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我局基金管理科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等情况,联系人:xx,联系 :xx。
本预案自2023年1月23日起执行,临时政策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
内容总结
(1)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工作预案
为认真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XX市医保局对确诊为新型肺炎患者报销政策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2)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