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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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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强 煤矿安全 基础 管理 意见
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的意见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开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平安监察机构: 为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平安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平安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23)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那么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平安根底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23)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平安根底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平安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平安投入缺乏、平安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平安管理不标准、平安培训不到位等平安根底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平安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2023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平安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23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开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局部,为促其健康开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平安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平安根底管理,实现小煤矿平安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根底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那么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要坚持“平安开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平安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平安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平安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平安根底管理,到2023年,小煤矿平安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平安事故明显下降,平安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十一五〞开展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平安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平安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平安、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平安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平安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平安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平安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平安生产管理资格的平安管理人员。 7.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平安生产责任,把平安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平安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平安管理机构,配齐平安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平安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平安培训;组织平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平安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平安生产诚信。 9.建加强小煤矿平安根底管理的意见第2页 立平安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平安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平安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平安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023.落实平安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平安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平安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平安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根底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方案,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平安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平安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根底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平安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那么,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平安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平安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平安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平安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平安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平安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23次,生产、平安、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平安生产重点环节,催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平安管理制度,单位平安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平安管理,严格按照平安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平安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平安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平安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平安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穿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23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平安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平安。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平安。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平安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平安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方案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平安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平安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平安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平安资金提取和使用方案,平安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平安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平安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方案,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平安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平安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平安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平安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平安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平安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平安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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