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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三个
突出
问题
专项
治理
方案
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XX县区纪委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失地农民根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将在全乡范围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纠建并举,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根本保障机制,标准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保障民生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惠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为建设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村、乡直各单位近年来在失地农民根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失地农民根本保障。重点检查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标准,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局部土地的农民根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二)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纠正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工程、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强制效劳、变无偿效劳为有偿效劳和只收费不效劳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分、“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以及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
(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重点检查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实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标准、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年3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召开全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动会,进行发动部署。成立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明确责任要求,制定并下发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利用宣传栏、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方面的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专项治理工作气氛;组织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标准治理工作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进行发动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前)。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依据的要立即废止,对违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擅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工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擅自增加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和程序的行为要立即纠正;要对低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要开展低保对象“拉网式〞大普查,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核准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三)催促整改阶段(7月2023日前)。在自查自纠的根底上,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分别组织各村、乡直各单位进行联查。一是组织各村、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人员深入农民群众当中,通过采用拉网排查的方式进行交叉检查。全面梳理各村、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看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问题发现不及时的,各乡村、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向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进行检讨,并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督查组就各项治理工作对各村进行重点督导和明察暗访。看各村专项治理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哪些问题还没有完全纠正。三是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组织自查、交叉检查和单项垂直检查的根底上,梳理汇总各村、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以整改督办单的形式下发到相关村、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底前)。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在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根底上,积极调研,建立健全本地本单位对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治理工作的监管方法,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和催促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8月2023日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届时,各村、各单位将充分做好迎接县里对各村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置办事机构,要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抓、亲自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管,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将专项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准确查摆问题,强化问题的整改和落实。要根据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不同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正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对失地农民根本保障专项治理的工作重心应放在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重心应放在乡财政所、民政所、村等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理清思路,改进作风,创新机制,力求让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三)严肃工作纪律,狠抓案件查处。严格专项治理工作纪律,积极梳理影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人和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的梳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自查自纠之后仍然乱收费、乱罚款,甚至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低保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一律视为迎风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通过查办案件,警醒教育广阔党员干部得以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坚持纠建并举,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不是目的,重在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那么,围绕“教育、自纠、标准、查处〞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标准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强化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的监管方法,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用制度标准的转变,形成一系列保障民生政策落实的强有力的配套措施,为构建和谐作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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