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民族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202223-2023-1823:24:11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经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一、管理原那么(一)民族工作经费的设立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组成局部,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关心和特殊照顾,是为少数民族切身利益效劳的重要手段。(二)民族工作经费是民族工作的专项补助资金,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家民委部门预算统一管理。(三)民族工作经费应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对涉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改善少数民族生活条件的重大事项应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展、少数民族教育、少数民族卫生体育和少数民族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也应给予一定补助,充分发挥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益。二、使用范围民族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处理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突发性、敏感性及影响经济社会开展亟需解决的特殊问题补助;(二)民族自治地方重要纪念活动补助;(三)地方民族工作部门开展业务活动补助;(四)改善少数民族生活根本条件困难补助;(五)民族政法、文化、宣传和教育等方面特殊困难补助;(六)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培训经费补助;(七)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补助;(八)民族院校教学科研业务补助;(九)本委主办的重大活动补助;(十)民族工作特殊需要补助等。三、申请与批准(一)地方申请使用民族工作经费须按程序逐级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第2页共2页委提出书面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国家民委提出书面报告。(二)申请报告经国家民委批准后,由其机关财务部门统一将经费拨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自收到款项后2023日内直接将款如数拨至使用单位。四、标准管理(一)民族工作经费严格实行预决算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原那么,由国家民委编制经费预算,经财政部批准后执行。国家民委负责每年按民族工作经费的执行情况编制决算报财政部。(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负责各省、区、市范围内民族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底向国家民委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三)民族工作经费属民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