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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2023
安全管理
制度
校园
校园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平安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以及省、市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关于校园平安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23]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平安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23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平安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平安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平安保卫责任小组 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平安保卫人员
2.学生平安责任小组 组长:德育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组员: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
3.教学平安责任小组 组长:教学副校长,组员: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信息教研组组长、实验室老师
各责任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负责确定并报平安办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平安办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平安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平安工作会议;
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平安管理责任书,把平安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 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平安管理工作
3. 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平安工作
4. 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平安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平安工作、平安责任落实、平安检查、平安隐患消除等情况;
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平安管理工作方案、总结的制定;
负责档案室平安
5. 学校平安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平安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平安、食品卫生及饮水平安、用电用气平安、车辆使用平安;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应的平安管理制度、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负责财会室的平安和财务管理
6. 学生平安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平安管理和平安教育工作;
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平安保障;
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课外活动时的平安;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平安自救演练;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确保其健康成长。如遇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教学平安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平安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平安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平安,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平安;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反动、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 〞课的平安;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总务主任负责校园硬件设施平安,保障水、电、气、消防平安,负责学校平安保卫、疾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平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平安保障、身心平安;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平安;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平安.;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平安和网络平安;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平安;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平安和危险物品的平安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平安;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平安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学校平安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奉献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一学年中,对无平安事故年级、班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一学年中,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4.将平安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平安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管理奖扣除10%~50%;
5.对不履行平安管理和平安教育职责,对重大平安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6.对于发生重大平安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平安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