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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
转让
协议
标准版
专利技术转让协议标准版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本合同乙方拥有的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就此项专利申请权转让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1.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申请人:。
4.专利申请日:。
5.专利申请号:。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转让本项发明创造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发明创造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发明创造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技术转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为保证甲方申请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申请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2.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的,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转让费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对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特别约定如下:
第九条双方确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取得专利权的,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实施或使用该发明创造:
2.本合同生效后,该项专利申请在专利公开前被驳回的,双方按以下约定实施或使用该发明创造:
第十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登记事宜。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交付专利申请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专利申请权后对此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立马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立马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第十八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附件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cdma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立马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
(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
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cdma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元整。
9、合同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合同对方取得的财产:
(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
(3)发生战斗、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独占、排他、普通)方式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