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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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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局 优化 环境 工作 意见 范文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效劳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效劳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开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23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效劳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效劳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23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3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效劳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异“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效劳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效劳水平全面提升,根本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效劳标准化 1.推进政务效劳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效劳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效劳事项编码、标准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效劳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效劳事项上网运行;2023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效劳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23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效劳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那么,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标准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23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效劳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分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效劳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效劳、监管处分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开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23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开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开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效劳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23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开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标准中介效劳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效劳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效劳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效劳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效劳,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标准后保存的中介效劳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效劳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开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别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那么,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应。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效劳热线反应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效劳推进政务效劳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效劳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效劳平台功能,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效劳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效劳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效劳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效劳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3年在县政务效劳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异“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效劳,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23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效劳,实现政务效劳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23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效劳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效劳窗口均可办理。2023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效劳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效劳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效劳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效劳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效劳应用,2023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效劳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效劳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效劳自助效劳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效劳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效劳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分、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效劳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3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效劳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3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23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效劳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23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县直相关部门〕 1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拿地当日就开工〞审批模式,落实“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和会商联审,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实现社会投资类全过程审批6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3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县开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效劳。在县政务效劳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标准化效劳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效劳;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效劳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效劳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效劳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效劳“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效劳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效劳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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