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讨论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讨论稿)一、考评依据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二、考评方法1、考评总分为200分。其中。共同目标40分,各办公室全体岗位工作目标160分。2、单项工作在全县的年度考评中获前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责任办公室每人10、9、8分,如在全县年度考评中排位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扣责任办公室每人10、9、8分。各分管工作在主管部门考评中获前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责任办每人5、4、3分。如排位倒数一、二、三名的,那么扣责任办每人5、4、3。分管工作受到多部门奖励或排位倒数的那么按就高不就低的原那么兑现。3、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假设受到通报批评(以县四套班子、县“两办〞或主管部门的文字通报为依据),每次扣责任办2分。4、本方案考评分核算到各办公室,个人记分由各办公室根据办公室人员的工作优劣确定。档次差距不得少于5分。不允许搞平均主义。三、奖惩方法及其他为了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纳入考评的所有干部职工,逐月扣发300元津、补贴(临时人员扣200元,不参加考评,视工作情况返还风险金)作为风险金,年终进行考评,具体方法为:1、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按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最高考评得分计分。2、书记、镇长得分为工作线主任最高考评分计分。3、考评以140分为根底,140分以下(不含140分)不参加考评。140分以上按每分18元返还工作津、补贴。4、法定假日期间,镇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统一安排上班,或者统一行动安排夜晚加班,均按加班处理,支付加班补助,以加班人的日工资标准计发。夜晚加班的计算方法为:加班1—4小时计上班一天,4—8小时计上班两天,8小时以上,计上班三天。加班的依据,以镇党委、政府的考勤登记为准。5、请、休假制度。干部职工全年休假按国家法定假日统计共114天(其中女性114.5天)。领导干部因事休假,直接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干部因事休假3天以下,向分管领导或工作组长请假,3天以上(含3天)向镇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一律由当事人出具请假条给相应的领导批准。非特殊原因(因病住院、休息除外)干部职工不得超假,超假一天,扣考评分0.5分,上不封顶,在年终考核中统一扣除。6、成立考评工作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为各办公室主任。考评结果须经党政联席会审定。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经考核确定个人分数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