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街头摊贩占道经营活动的经验交流一、什么是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研究“占道经营〞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占道经营。不难发现,在政府部门的公告,电视、报纸的新闻报导中,“占道经营〞一词几乎总是与“集中整治〞、“治理〞、“取缔〞等词语同时出现。城市管理部门清理整治的占道经营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沿街店铺利用门前空地或道路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城管部门通常称之为“伸舌头〞);二是街头摊贩利用路边空地或广场等公共空间从事简单的商品交易的行为。本文主要将第二种情况,即小商小贩在城市街头的贩卖活动(即街头摊贩的占道经营)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公共利益辨析,其原因有三:一是根据相关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发生的占道经营情况中,90%以上为小商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二是占道经营治理中所积累的矛盾和出现的暴力抗法等问题也主要来自于对街头摊贩的取缔行动中;三是街头摊贩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丧失局部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无法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弱势群体构成,关注他们的生存和开展,对其所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进行研究,对于在城市管理中表达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及其选择原因的根底上,本文给出“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的定义:城市无稳定职业者为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根本生活需要,利用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所从事的小规模的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和保护的商品经营活动。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从业人员:实施占道经营的街头摊贩来自于“城市无稳定职业〞群体。按户籍属性区分,这一群体由两局部人组成:一是以下岗失业职工为主的具有城市户籍的无稳定职业人员,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二)从业动机。街头摊贩限于自身条件,迫于生计而实施占道经营行为,其动机是“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第2页共8页的根本生活需要〞。其在主观上并不存在破坏市容环境等公共利益的成心,其在客观上弥补了城市商业网点覆盖能力的缺乏,方便了市民生活。(三)经营地点: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这是本文所研究的占道经营问题在空间上的规定性:一是本文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城市;二是占道经营的实施地点为城市中开放的公共空间。而如何发挥城市公共空间除通行能力之外的多种用途,从而彰显城市特色、增添城市魅力、增加就业时机、恢复城市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