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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县
搬迁
移民
指导
方案
全县避灾搬迁移民指导方案
实施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保障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县的民生工程。为切实把我县的避灾搬迁移民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赣扶移字[2023]13号关于下达第二批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那么,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根底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平安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根据我县避灾搬迁移民的任务情况,2023年努力完成避灾搬迁移民共177户、693人,具体任务分布情况见附表。
三、根本原那么
(一)自愿搬迁原那么。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根底上,由本人申请搬迁。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开工作,确保在自愿的根底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那么。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以政府为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那么。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移民搬迁,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平安。
四、补助标准
避灾移民搬迁户的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县配套100元,直接补助到搬迁户的资金人均不少于35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搬迁对象核查。在县、乡国土部门摸底调查的根底上,有关乡(镇)要对本地急需并自愿避灾的群众,进一步核查,确定准确的避灾搬迁点和人数。此项工作争取在5月中旬前完成,并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将相关数据资料上报到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二)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由有关乡(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避灾移民搬迁规划,方案和规划应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规划选址、根底设施建设等内容。不但要规划好移民的避灾,还要规划好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保证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县国土部门要做好新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工作。
(三)做好移民搬迁前期准备。有关乡(镇)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广泛、积极地宣传灾害隐患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宣传党和政府的避灾移民搬迁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务必让群众自愿搬迁,务求隐患点整体搬迁。宣传工作要做到“四到户〞,即: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传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努力做好迁出地和接收地的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落实和审批今年的搬迁对象、确定安置方式和安置点。积极开展安置点征地、报批、规划设计,以及水电路等根底设施的报批和建设等。今年的搬迁安置前期准备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避灾移民搬迁。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设和水电路等根底设施的建设,组织移民户按“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根底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要求新建房屋,有序搬迁,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此项工作年底前完成。
(五)检查验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在按时完成避灾搬迁任务的根底上,开展自查和验收,进行相关工作的总结,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专门成立“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钟明晶任组长,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余才生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扶贫办、农开办、教体局、卫生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建局、文广局、公安局、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余才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避灾移民扶贫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解决避灾移民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和各乡(镇、场、街道)安置点的移民工作,负责全县移民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移民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有避灾移民任务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其主要职责是在县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安置移民、宣传发动、申报方案、规划选址、施工组织等各项工作,以确保我县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密切配合。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避灾移民搬迁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方案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并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方案的农户资料数据,按住建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移民搬迁摸底调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以及安置用地的保障;县城建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区农村危房核查、新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设计;县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监管,确保扶持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县交通局要规划设计好安置点的到村公路,无偿提供规划设计;县水利局要为安置点饮用水工程进行规划和设计,优先安排资金解决移民生活用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要优先为安置点架设输电线路和安排供电设施;有关乡(镇)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集中安置点选址和规划、集中安置点根底设施建设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三)严格标准操作。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的原那么,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标准操作,切实将此项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经国土部门认定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移民户户籍情况和家庭人口数以移民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之日为准,并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核准。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首先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其次,由村委会和户籍管理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召开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全村范围内张榜公示移民搬迁名单。然后,由乡(镇)政府审查并确定搬迁对象,报县扶贫和移民部门批准。最后,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并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分户审批表,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安置方式的选择。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主要有以下几种安置模式:(1)集中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就地集中安置时,移民耕种原有的耕地,经营原有的山林、河流;异地集中安置时,可通过转让、出售、租借、联合承包等多种方式,流转原有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取得新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2)分散安置。选择县城、集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通过选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的方法,确保安居乐业。(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集中安置点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灾害威胁。集中安置户均安排宅基地40—140平方米,人均拥有0.5亩以上耕地或户均转移1个以上的劳动力,以及适量的菜地。分散安置要尽量选择县城、乡(镇)和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或公路沿线根底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根底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到达10户以上。移民新村均要在进村路口等明显地段因地制宜建立永久性标示牌,标示“省避灾移民搬迁新村〞字样。
4、补助资金的管理。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手中。根底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工程管理和报账制管理。
5、档案管理。完善避灾移民搬迁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搬迁移民档案信息化管理。凡涉及搬迁移民的政策文件、会议记录、规划管理、指标分配、资金发放、进展情况、检查验收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都必须妥善保管。移民户的搬迁申请报告、安置点的选择情况、移民的公示、集中安置点的建点申请报告、移民户花名册、移民搬迁资金“一卡通〞发放表、搬迁移民户档案等,要做到一户一档、一乡一册、一年一卷,档案整齐、标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避灾搬迁移民还要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进行档案的搜集、整理,并录入住建部的信息管理系统。
(四)加大政策扶持。避灾搬迁移民享受扶贫搬迁移民的所有优惠政策。安置点的根底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那么,将避灾移民、新农村建设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相关资金进行整合筹措。县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坚持“解危〞优于“济困〞,将避灾搬迁移民作为扶贫搬迁移民的特殊对象,优先予以搬迁。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对集中安置点的用地予以重点保障。
内容总结
(1)全县避灾搬迁移民指导方案
实施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保障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县的民生工程
(2)全县避灾搬迁移民指导方案
实施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保障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县的民生工程
(3)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根底上,由本人申请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