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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县区
农民
建房
调研
方案
XX县区农民建房调研方案
调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县城规划区用地和规划管理,标准XX县区被征地农民建房行为,维护XX县区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XX县区尤其是工业园区工程落户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开展,按照县委主要领导意见,组织局部政协委员,选择XX县区农民建房问题及管理政策为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步骤及要求
(一)调研步骤
第一阶段。调研摸底,收集资料时间2月上旬。
第二阶段。调研分析,征求意见时间2月中旬。
第三阶段。形成框架撰写报告时间2月下旬。
(二)材料要求
内容要求:
1、课题所反映的现实状况(或经验及作法);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对策与建议。文字要求。调研过程要充分听取被调研单位的意见,通过集思广益,在认真调研的根底上形成调研报告。要求语言简炼,数据确凿,事例丰富,说理清晰。
三、调研内容及承办单位
1、XX县区农民建房的主要类型、开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承办单位:建设局、规划局、开发区、花园镇;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以上要求撰写调研报告。
2、对孝昌办发[2023]86号文件关于加强XX县区被征地农民建房管理的假设干暂行意见是废止,继续执行,还是过渡性修改。
承办单位:开发区;具体要求:在政协的指导下,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选择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倾听各界对86号文件的意见,在此根底上,由开发区形成单行材料。
3、城中村改造的根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
承办单位:花园镇;具体要求:在政协的指导下,对城中村改造的根本情况、问题进行梳理,并召开有社区干部、小产权房开发商、失地农户等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对策建议,撰写调研报告。
四、调研专班
本次调研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及调研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戴传亮
副组长:鲁新元
调研专班成员:政府办政协办城建局规划局国土局
监察局房产局花园镇开发区
调研专班负责本次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调研材料的汇总。
县政协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第二篇:蚺城街道开展农民建房蚺城街道开展农民建房“一户一宅〞住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开工作情况汇报
5月16日,县农民建房“一户一宅〞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以后,蚺城街道高度重视,针对当前调查摸底阶段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采取了开展业务培训、调整工作方式、加强工作调度等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日前,蚺城街道已完成18个村小组、1368户的调查摸底工作,约占任务总量的81%。
一、以会代训,加强业务指导。17日,蚺城街道召开“一户一宅〞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各村挂点领导,各村支书、主任,街道下派干部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并参加了会议,学习传达了上级的会议精神,以解答疑惑的方式对调查摸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的业务指导,极大提高了与会工作人员对“一户一宅〞清理整治工作的专业水平,有效提高了下一阶段工作的效率和政策标准性。
二、调整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不能等靠要,要有积极主动性,要有灵活性,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具体的策略。针对村民白天要外出务工,无人在家,登记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各工作组主动调整工作方式,放弃晚上休息时间,采用白天拍照,晚上入户调查资料的形式开展工作;针对许多房屋找不到户主的现象,各工作组采取迂回策略,利用找亲朋侧面了解资料、上有关部门调查资料等形式开展工作,从而掌握了相关户主的信息,有效推进调查摸底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工作调度,形成工作合力。每周一上午,蚺城街道都会召开工作组调度会。会上,各工作组汇报上一周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工作难题,查找工作缺乏,寻找工作对策,在相互比较中鼓励工作热情,在共同研讨中提升工作水平,在相互协作中加强整合,从而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蚺城街道将以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做好剩余的摸底清查工作,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和对违规建房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县土管部门开展土地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稳固土地清理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蚺城街道的土地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篇:农民建房管理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和标准农民建房管理专题调研的报告
根据县委安排,县政协组织县规划、国土、建设三个部门有关人员和局部政协常委、委员,就我县农民建房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马坳、大桥等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观察、召开镇村干部、机关部门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
深入了解我县农民建房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的根源,积极探讨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的有效途径。调研组还分别赴我省XX县区、XX省XX县区、XX省XX县区、XX县区等地,考察学习他们在农民建房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民建房主要特点
(一)农民居住条件持续改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县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根据调查了解,全县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由改革开放前缺乏2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45平方米。马坳镇10082户农民、征村乡4409户农民中,有90%以上的农民都在改革开放后新建了住房,其中60%以上新建于近20年。同时,农民建房品位也不断提升。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民建房以满足生活根本需求为主,九十年代建房以居住改善为主。进入新世纪,农户建房已进入到居住和享受共开展的阶段,越来越重视户型设计、风格品位、内在质量等,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房屋的装修,并逐步向庭院式、别墅式方向开展。近两年,上杭乡、马坳镇等局部村民新建住房都是二三层新式楼房,每栋花费资金都在20万元以上。
(二)农户建房投资持续增长。根据县农调队调查显示,近年来,全县农民建房投资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23年以来,全县农民建房投资连续4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据调查,征村乡和马坳镇在近两年,分别新建住房328户、245户,户均投资近14万元。农村建房对于农村拉动建材、家电等市场消费的作用十清楚显。较多农户在搬进新居后配置数字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享受型消费在农村已逐步开展。根据大桥镇对当前正在建房的农户调查,新建房投资装修户均在5万元左右、配置家用电器和家具达3万余元。
(三)农民建房需求持续提升。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明显增强,许多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简易二层砖混结构楼房都进入了翻建期。加上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移民扶贫等实施,当下农村到处都有建新房、盖新居的场景。今年,上杭乡农民新建房屋106栋,大桥镇有176户农民申请新建住房,马坳镇今年申请建房的农民有50多户,还有860余户建房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村民有拆旧建新的想法。在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大为改善的情况下,提高住房品质仍将成为我县农民今后建房的主要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建房选址散乱。在宅基地调换和土地流转不畅的情况下,加之长期以来规划缺失,农民建房随意选址行为普遍存在。有的“追〞公路建房,采取乱占责任田地、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等方法,傍乡村公路而建,甚至建在公路红线内;有的居民点布局零散,哪里地势好、“风水好〞、交通方便,住宅就建到那里,傍山切坡建房、侵占河道建房、“开天窗〞建房等势头难以遏止;有的村庄呈“环状扩张〞,新房不断向外围延伸,四周新房林立,村内破破烂烂,建新不拆旧,形成“空心村〞。白岭镇在桃树河综合治理中,就有20多户因侵占河堤建房被撤除,造成极大浪费。大桥镇礼源村陈家大屋30多户农民,在村庄四周建新房后,老屋堂仅剩3户住户,大多空房已成破房、危房,却无法撤除,象这类外新内破的“空心村〞,全县到处都存在。建房选址散乱造成农村废弃地、闲置地及空置房屋不断增多,公共根底设施配套难以到位,村容不整洁,“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难有新貌〞,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开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违建现象严重。由于管理缺位、监管缺失,农民违规违章建房现象比较突出。有的未批先建,不申请、不报批,不办任何手续,偷建、抢建、突击建行为大有人在。大桥镇朱溪村和马坳镇十甲村因申请建房审批难,便纷纷不经报批在柯龙线两旁突击建房,有的少批多建,多占超建。相关法律法规XX县区里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农民建房每户占用非农用耕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占用农用地建房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但实际中普遍超标,甚至出现“做三分田的房要占用一两亩〞现象。有的违法侵占田地建房,大量的良田好地被擅自改作宅基地使用。大桥镇墨田村在2023年有耕地1500亩,去年统计剩下1200亩,除少数抛荒外根本被占用建房。“一年挖塘、二年栽树、三年抛荒、四年建房〞,大桥镇农民的顺口溜,形象地描述了农村蚕食耕地建房的的现状。有的“一户多宅〞,大桥镇礼源村672户农民中,约有65%村民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违法违章建房
现象致使大量耕地被蚕食侵占,违反了国家土地政策法规,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质量参差不齐。前些年,县规划部门编制了新型农村住宅图集,并免费供农民建房选择,但受观念、资金等因素影响,我县农民建房普遍样式单
一、户型简易,大多为砖混结构的“火柴盒〞式平顶房。加上农民建房管理监督相对滞后,缺乏技术指导,致使房屋结构
不尽合理,防灾抗震能力较弱。当前,我县农民建房没有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农村个体工匠绝大局部是“土瓦匠〞,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建筑知识缺乏、质量意识淡薄,施工过程中既无标准设计图纸、也无质量监管程序,都是凭经验施工,造成施工质量难以保障,建筑品位和档次普遍较低下。
三、农民建房管理难的主要原因
(一)村庄建设规划滞后。一是村庄建设缺规划。各地镇村干部和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均反映,由于绝大多数村庄没有编制建设规划,建在哪。哪里能建。哪里不能建。怎么样建。村民无从知晓,建房无章可循,致使农民建房随心所欲,违规违章建房时有发生。二是现有规划欠科学。2023年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以来,县委、县政府曾启动了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但没有完成。已修规划编制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建房需求,许多村庄周边没有预留建房用地;有的由于过度超前,不切合农民从事生产生活实际而难以实施。同时,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经过修编,但由于与村镇建设规划编制不同步,致使土地利用规划情况与农民建房用地需求矛盾时常突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的建设用地,可能农民不愿接受;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且农民又愿意建的,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却为禁止建房的根本农田。两个“规划〞无法有效衔接,使规划的引导作用并不明显。三是规划执行落地难。调研中发现,有的村庄虽在新农村建设中有规划,而实际建设却并不按规划执行。规划挂在墙上成装饰,丧失了在建设指导中的权威性。
(二)管理失位缺位越位。一是县乡管理失位。2023年1月1日,新的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2023年8月1日,XX省城乡规划条例公布实施。两个法规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责任管理主体都有明确规定。但近些年,我县在具体实施中存在重城镇、轻村庄的倾向,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没有将村庄规划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开展大局来组织实施。近两年虽制定颁发了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府发[2023]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修府办发[2023]4号)、XX县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修府办发[2023]17号)、关于加强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