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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受案
范围
公安
部门
管辖
86
案件
模版
受案范围公安经侦部门管辖的86种案件[五篇模版]
第一篇:受案范围公安经侦部门管辖的86种案件受案范围
公安经侦部门管辖的86种案件
公安经侦部门管辖的86种案件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经侦部门管辖刑法规定的以下86种案件:
1、资助恐怖活动案〔第120条之一〕
2、走私假币案〔第151条第一款〕
3、虚报注册资本案〔第158条〕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第159条〕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第160条〕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第161条〕
7、妨害清算案〔第162条〕
8、隐匿、成心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案〔第162条之一〕
9、虚假破产案〔刑法第162条之二〕
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1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165条〕
13、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166条〕
1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167条〕
1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168条〕
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17、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169条〕
18、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169条之一〕
19、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20、出售、购置、运输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21、金融工作人员购置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171条第2款〕
22、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23、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2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174条第一款〕
25、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
26、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27、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5条之一〕
2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29、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7条〕30、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
31、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
32、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1款〕
33、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8条第2款〕
3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35、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180条〕
36、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180条第4款〕
37、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第181条第1款〕
38、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181条第2款〕
39、x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182条〕
40、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
41、违法运用资金案〔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
42、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
4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刑法第187条〕
44、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88条〕
45、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189条〕
46、逃汇案〔刑法第190条〕
47、骗购外汇案〔决定第1条〕
48、洗钱案〔刑法第191条〕
49、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50、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51、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52、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2款〕
53、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195条〕
54、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55、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
56、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57、逃税案〔刑法第201条〕
58、抗税案〔刑法第202条〕
59、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60、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204条第1款〕
6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6
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6条〕6
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7条〕
64、非法购置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8条第1款〕6
5、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1款〕6
6、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2款〕
67、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3款〕6
8、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4款〕6
9、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
70、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
7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7
2、假冒专利案〔刑法第216条〕7
3、侵犯商业秘密案ā缎谭ā返。19条〕
7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221条〕7
5、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7
6、串通投标案〔刑法第223条〕7
7、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7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224条之一〕7
9、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
80、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228条〕8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8
2、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229条第3款〕8
3、逃避商检案〔刑法第230条〕8
4、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8
5、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8
6、挪用特定款物案〔刑法第273条〕
第二篇:公安经侦大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92种案件范围公安经侦大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92种案件
范围
根据公安部侦查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经侦部门管辖以下案件:
一、刑法分那么第二章危害公共平安罪中的以下案件:
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
二、刑法分那么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以下案件:
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以下案件:
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以下案件:
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
7、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
8、隐匿、成心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罪〔刑法第162条〕
9、虚假破产罪〔刑法第162条〕
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
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
12、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
1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
1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
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
1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法第168条〕
1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
19、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以下案件:
20、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
21、出售、购置、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
22、金融工作人员购置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
23、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
24、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
25、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
26、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
27、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
28、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
2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3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
3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
3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
3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
3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
3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
36、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
37、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180条〕
38、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
39、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
40、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
41、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4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
43、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
44、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
45、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法第187条〕
46、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
4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
48、逃汇罪〔刑法第190条〕
49、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的以下案件:
50、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51、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52、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
53、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
54、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
55、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
56、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
57、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以下案件:
58、逃税罪〔刑法第201条〕
59、抗税罪〔刑法第202条〕60、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6
1、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6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6
3、虚开发票罪〔刑法第205条〕6
4、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6
5、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6
6、非法购置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6
7、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