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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震灾
恢复
重建
统计
监测
方案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的通知(成办函(202223)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那么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条块结合、谁主管谁统计原那么组织实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按照总体目标和阶段进度目标要求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全县灾后经济社会恢复开展情况,重点反映城乡住房重建、根底设施重建、公共设施重建、生产设施重建、城镇体系重建和生态体系重建工程(以下简称“六大工程〞)进展情况。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
三、统计监测内容及要求
(一)统计监测内容
1.“六大工程〞恢复重建情况。
2.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包括重建资金来源和使用工程的具体构成等情况。
3.人口与就业根本情况。包括各乡镇人口、户数、从业人员等根本情况。
4.对口援建省(市)援建情况。
5.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商贸、财政、金融等根本情况。
6.人民生活。包括城乡居民收支、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等根本情况。
7.社会开展。包括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医疗条件等根本情况。
8.社情民意调查测评情况。
9.其他。上述未列入的有关灾后恢复重建的根本情况。
(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由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及投资统计监测、对口援建统计监测、经济社会恢复开展评价、社情民意调查测评等指标体系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报告组成。
(三)统计监测方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主要采用全面调查方法,辅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调查方式,以确保统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监测报告结论的可靠性。
(四)统计监测要求。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准确填写报送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四、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保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需要,设立x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日常工作由县统计局负责。
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的具体工作。
(二)职责分工。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县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灾后重建统计监测及资料报送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案、制度的制定,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评价以及业务指导)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社情民意调查测评等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提供灾后重建统计监测情况的数据资料和监测报告。
2.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方案下达、资金落实等情况以及对口援建省(市)援建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3.县经济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4.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5.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建设领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及投资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6.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农田水利等农业根底设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7.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县学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以及投入使用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8.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以及投入使用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9.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民政福利设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2023.星明电力公司。负责全县电力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统计监测和资料报送。
1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局。负责全县地震灾后劳动就业、培训、社会养老保障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12.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户数和人口变动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13.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林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14.县交通局。负责全县交通设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15.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设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16.县农发局。负责全县贫困人口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17.人民银行x支行。负责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的统计和资料报送。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从202223年2月起正式实施。“六大工程〞恢复重建资料以及对口援建资料按月报送,经济社会恢复开展情况按季度和年度报送。
(二)报送方式。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向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承担的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报表、统计监测报告(监测报表、报告应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联系人及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