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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区
企业
用工
服务
指导
方案
全区企业用工效劳指导方案
为加快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缓解“招工难〞和“就业难〞结构性矛盾,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两园区一基地〞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用工有效对接,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首位产业开展突破年〞活动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企业用工效劳年〞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开展观,以效劳“两园区一基地〞(高XX县区、前江工业园区、贵池船舶工业基地)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用工为重点,以鼓励我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和吸引外地务工人员来我区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鼓励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措施为手段,扎实有效开展效劳企业用工工作,加快形成标准完善的企业用工效劳机制。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根本掌握“两园区一基地〞企业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员工变动信息,根本建立覆盖全区80%以上劳动力的人力资源信息库及供求对接机制,初步实现人力资源“存量〞的动态管理和企业用工“需量〞的适时补充。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就业效劳平台
区人社部门要在2023年6月底前建设和开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效劳网络和区、“两园区一基地〞、企业三级用工需求网络。
“两园区一基地〞要在2023年3月底前建立人力资源工作机构,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效劳场所,确保2023年6月底前形成集用工招聘、技能培训和职工维权“三位一体〞的人力资源效劳平台。
(二)动态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库
各镇(街道)要确定1—2名专职人员,对已建立的人力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常态更新补充机制,确保2023年4月底前将辖区内80%以上的劳动力资源信息纳入经常性管理,外出务工人员根本信息全部纳入动态管理。
区人社部门要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信息库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将全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的资料提供给相关企业;同时会同统计等相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库的真实性进行科学调查,对登记误差率超过10%的镇(街道)责成重新登记。
(三)掌握企业员工变动信息
“两园区一基地〞企业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要确定专职人力资源管理员,每月5日前向“两园区一基地〞或所在镇(街道)提供企业员工总数、流出人员数及新招录人员数等相关信息,其中新招录人员数中须注明属我区镇街道员工人数。
“两园区一基地〞及各镇(街道)要将企业提供的员工变动信息,于每月8日前上报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员工变动情况研究分析,对企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的企业,要会同“两园区一基地〞、区经信委等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扶措施。
(四)建立供求对接机制
“两园区一基地〞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要及时向所在“两园区一基地〞或镇(街道)提供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两园区一基地〞及各镇(街道)要将企业提供的用工需求信息及时上报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两园区一基地〞要加强与职业技术院校对接,3月底前组织市区范围内的职业技术院校见习期学员到园区企业实地考察不少于1次,组织与电子信息产业相关联的见习期学员到园区实习,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每半年组织镇(街道)及区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园区企业考察座谈1次;每季度适时为特定企业举办专场用工招聘会1次,同时举办大型招聘会不少于1次。
各镇(街道)要组织所辖村(居)委会负责人及外出务工人员代表到园区参观考察不少于1次,认真做好区政府下达的专场招聘会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招工任务。
区人社部门要根据“两园区一基地〞及镇(街道)提供的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每月将招工信息发布至全区各村(居)委会,并指导和协助“两园区一基地〞举办特定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和大型招聘会。
区教育部门要配合“两园区一基地〞做好与职业技术院校的有效对接工作。
(五)稳定企业员工队伍
1.改善用工环境。“两园区一基地〞要启动新建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职工公寓;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要积极帮助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两园区一基地〞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逐步改善员工的生活、生产条件,提高工资标准。
2.善待务工员工。“两园区一基地〞企业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要逐步建立职工工龄、技能补贴、专业技术职称补贴制度,开展优秀员工、“首席员工〞等评选表彰活动,并与工资待遇挂钩,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加强劳动维权。企业要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两园一基地〞及各镇(街道)要会同区总工会等部门及时协调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引导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政策扶持
(一)建立“两园区一基地〞用工补贴制度。对返乡就业的农民工给予每人200元的回乡务工补贴;对企业新招用的就业援助对象给予岗位补贴;对一个年度内安置失地农民30人以上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1万元以上的奖励;对本区职业技术院校与外地高层次培训机构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学生,且毕业后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到“两园区一基地〞企业稳定就业的,给予其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元。
(二)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高层次培训机构)定向输送技能人才。对职业技术院校(高层次培训机构)一次性组织10人以上(含10人)毕业生在“两园区一基地〞企业工作的,按输送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技术院校(高层次培训机构)一次性技术培训补贴。
(三)实行企业员工技能培训政策倾斜。对在“两园区一基地〞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新招用的员工实行岗位培训。区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培训〞、区人社部门“农民工技能培训〞培训资金向上述企业倾斜,确保50%以上的培训资金用于上述企业符合条件的员工技能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区政府成立企业用工效劳年活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两园区一基地〞、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件另发)。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
(二)严格奖惩。区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企业用工效劳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文件另发)。对效劳企业用工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合法经营、老实守信、吸纳劳动力就业人数较多且稳定就业比例较高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未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员工大量流失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列为“效劳企业用工〞帮扶对象。
内容总结
(1)全区企业用工效劳指导方案
为加快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缓解“招工难〞和“就业难〞结构性矛盾,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两园区一基地〞及全区其它规模以上企业用工有效对接,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首位产业开展突破年〞活动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企业用工效劳年〞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要积极帮助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