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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居民
健康
档案
管理制度
职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
1、标准居民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流程,夯实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的根底,提高健康档案的使用率,实现档案动态化、实用化。
2、标准建档,强化管理,保证居民个人健康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保证录入质量。对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分析,并做好保密工作。
3、坚持建档与效劳相结合,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更新率,把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到日常医疗卫生效劳工作中,在居民就诊、体检和接受公共卫生效劳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充实到健康档案中,真正实现对居民健康的动态管理。
4、加强培训督导考核,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对建档数量、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兑现相关经费。
5、居民健康档案,实行专室、专柜及专人管理。以家庭为单位,做到一人一档,一户一盒,一村一柜,统一编码、统一排序、统一标识,放置有序,存取方便、快捷。
6、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方案或治疗措施。发挥档案作用,效劳居民健康。
7、搞好档案保管工作,及时维护,防潮、防霉、防遗失。明确档案工作人员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第二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健康信息包括根本信息、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主要卫生效劳记录等内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来源于医疗卫生效劳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和疾病调查记录,并将其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今后,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中还可增加健康评估、健康指导等功能,跟踪健康状况走势。202223年新标准规定的五类电子健康档案将会实行标准化,它们分别是:个人根本健康信息档案、疾病控制档案、妇幼保健档案、医疗效劳档案、社区卫生档案。此标准化的实行,使我国的个人健康档案更加统一和标准化。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实现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效劳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效劳和公共卫生效劳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保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丧失。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平安。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方案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进行17位编码制
记者从会上得悉,国家将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根底。17位编码解疑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以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那么(gb/t2023114-2022);
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20239表示居委会,2023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
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第三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效劳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效劳和公共卫生效劳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保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丧失。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平安。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方案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新城镇社区卫生效劳中心
第四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
案。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标准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
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平安。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
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
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
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到达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
序和方法,禁止擅自销毁。
第五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进行专项培训。描述记录要标准统一,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标准化。对健康档案按照65岁以上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二、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效劳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三、建立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平安。居民健康档案按行政村名,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顺序存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有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归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四、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健康档案。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非特殊情况不得把原始健康档案交给会诊医生。
五、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公共卫生科信息员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六、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
七、到达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
程序和方法,禁止擅自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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