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政资源管理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遏制毁林种果、盗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严厉查处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执法形象,标准林业执法行为,推进林政资源管理标准有序,建立林政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二、整治范围、重点及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生态公益林场。〔二〕整治重点。1、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非法占2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违法犯罪行为;2、为非法开采稀土行为提供或出租山林使用权行为;3、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4、利用林地过程中损毁林木的行为;5、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6、非法采伐、采挖、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猎捕、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7、其他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三〕整治内容。1、林地管理:重点清理项目建设中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行为。32、林政管理:对2023年以来的各类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滥伐现象;抓源头管理,从严查处盗砍滥伐、损毁林木的人和事。3、木材运输管理。加大对木材运输的检查力度,加强木材运输执法检查,加强各检查站值班管理制度,杜绝木材运输漏洞。4、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全面清理木材加工企业,重点打击非法收购、非法加工木材行为。5、林业执法队伍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标准林业执法的各个环节,重点整顿林业内部执法人员及各工作站执法不严等行为,严厉打击内外勾结,败坏林业形象的行为。46、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以第六次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为根底,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制度。三、整治时间和步骤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9月30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进行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大力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大造舆论声势。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5日〕各林业工作站、各业务股室按照省林业厅提供的2023个林地变化卫片图斑,调查核实本辖区内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根本情况,包括当事人根本情况、面积、地点、损失情况等;全面清查经营公司、木材加工厂库存木材;重新检查2023年以来的各类伐区状况;调查核实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和利用林地开采稀土等涉林案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