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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用社信用镇信用村创建活动方案
2023
信用社
信用
创建活动
方案
信用社(银行)信用镇信用村创立活动方案
信用村创立标语
1、诚信是金融的生命线
2、加强诚信建设促进社会诚信
3、坚持诚信效劳改善金融生态共建和谐社会
4、优化金融生态建设诚信乡村
5、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讲诚信
6、大信用大开展,小信用小开展,不信用难开展。
7、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加快推进诚信农民建设。
8、资金跟着工程走,工程跟着基地走,基地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诚信走
9、做诚信农户,当诚信农民。
10、讲诚信,就会得到政府扶持和银行支持。
11、今天的信用就是明日的财富
1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公民信用意识
“四个三位一体〞的试验,即。①县乡村三位一体,解决了农村金融效劳产品少、根底性金融效劳薄弱问题;②信用档案、拓宽抵押、健全担保三位一体,解决了农村可抵押物匮乏、担保难问题;③内强管理、外寻支持、可控本钱三位一体,解决了金融机构自身效益和农村金融可持续性问题;④诚信评估、标准管理、教育引导三位一体,解决了农村生态、诚信体系建设问题。
非法集资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
⑴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⑶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⑷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类型
⑴借种植、养殖、工程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⑵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⑶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⑷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⑸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开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⑹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⑺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⑻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⑼以签订商品经销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⑽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⑾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⑿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
⑴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到达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⑵编造虚假工程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养殖蚂蚁、黑豚鼠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工程,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⑶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⑷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工程。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跨省非法集资,骗取群众信任。
⑸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效劳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开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那么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⑹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参加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参加,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五、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⑴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抗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工程进行冷静分析,防止上当受骗。
⑵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⑶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标准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⑷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工程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六、非法集资的法律处分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分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分。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
个人信用知识宣传
1、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答: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主要信息包括:
(一)个人根本信息,包括客户的根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
(二)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指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根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等信息。
(三)其他信息,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分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自2023年1月正式运行。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答。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中心,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专门从事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绝大局部来自于与个人有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余局部来自于其他机构。人民银行将上述机构中属于每个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会先由业务发生行汇总上报给其总行,其总行按月定期将信息报送给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将从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证件号码为主标识的个人的信用报告。
3、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也就是您。作为数据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知情权。您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您自己的所有信息,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个人拥有知情权,局部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个人每年至少可以从征信机构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异议权。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纠错权。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司法救济权。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时机。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所以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您辈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作为个人征信的主体,您需要承担如下义务。提供正确的个人根本信息的义务。您在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电费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供正确的个人根本信息。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您要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错误要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准确与否,跟您是否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密切相关。
4、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如果您想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需您本人亲自来查。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