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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信用社保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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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信用社 保密制度
农村信用社保密制度 为保守金融秘密,维护金融稳定、农村信用社及客户的平安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金融保密有关规定,制定农村信用社保密工作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金融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条、一切金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金融工作法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 第二条、涉及国家金融方案、联行密押、金库位置及其保障措施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 第三条、金、银、现钞库存数及调运方案、实施方案、行动路线不得泄露; 第四条、未正式公布的存、贷款利率调整,不得泄露; 第五条、未正式公布的人民币兑换外汇的比价,不得泄露; 第六条、联行密押收发、拆封、保管、必须专人负责、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打听密押有关事项; 第七条、工程电报要由专人负责填报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查阅,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的,要信用社领导批准; 第八条、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 机上储存、传递金融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第九条、信用社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储蓄户的存款金额等存款信息,如需查询时,必须经过授权部门批准; 第十条、凡泄露、窃取和出卖国家金融秘密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保密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类三密文件(绝密、机密、秘密,统称“三密〞件)。 第十二条、信用社业务类: 1、开展规划、开展策略、竞争策略等涉秘资料。 2、客户信息(包括存款客户信息,贷款客户、咨询客户、其他客户商业秘密)。 3、密押、印鉴、密码(包括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业务系统口令,操作员密码等)。 4、未发表的信用社业务资料,如。信贷档案、业务凭证等。 5、注明“三密〞的文件,未到公开期限的密件,重要会议纪要、记录,重要会议记录本。 6、重要资料(系统信息开发资料、未公开的各类产品信息、保密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竞争性的业务新品种及相关的业务信息、数据信息、应用系统源码等)、软件安装密码、计算机程序和保密技术资料。 7、我社股票分红派息方案。(未公告前)。 8、人事档案材料,未公开的人事安排,招聘资料,员工薪酬,奖励机制、奖励标准,考核情况。 9、未结案的稽核报告、调查材料及谈话录音,群众来信、举报、揭发、控告材料,违纪案件。 2023、涉及犯罪嫌疑人洗钱等犯罪方面的信息不得向外透露。 第三章领导干部保密守那么 第十三条、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四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六条、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七条、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八条、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第十九条、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不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 第二十二条、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第四章、员工保密守那么 第二十三条、不该说的机密不说。 第二十四条、不该问的机密不问。 第二十五条、不该看的机密不看。 第二十六条、不该摘录的机密不摘录。如有记录,应注意销毁。 第二十七条、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 第二十八条、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机密。 第二十九条、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不在普通 、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第三十一条、不携带机密材料回家或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五章、档案保密守那么 第三十二条、凡因工作需要,在查阅、利用档案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领导批准和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材料,不得将档案材料的涉密内容外泄; 第三十三条、未经领导同意或档案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档案室,不得在档案室会客、闲谈和进行其他活动; 第三十四条、凡属机密的档案和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人员不得将档案内容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五条、档案室门窗必须勤于检查,发现不平安,不保密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档案材料平安; 第三十六条、对归档的文件资料和经鉴定不再保存的档案,不得随意出售和乱丢乱放,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要逐件、逐份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人、专车(三人)以上送往指定的造纸厂监销; 第三十七条、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挽回损失,并按档案法、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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