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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务局
安全生产
治理
实施方案
水务局平安生产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水利厅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水利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全市水利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水利平安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利平安生产监督与管理,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平安生产目标任务;强化企事业单位平安生产“三项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水利平安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水利平安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预防和控制水利平安生产事故,促进全市水利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治理内容
(一)综合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202223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
2、平安生产“三项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
3、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平安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防范措施,影响度汛平安的;
4、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5、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平安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平安生产条件、平安生产投入和平安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023、水行政主管部门平安监管责任不落实,平安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平安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1、各地区、各单位需要重点治理的有关单位的平安隐患。
(二)专项治理
1、水利工程运行专项治理。加强工程运行平安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平安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平安运行各项措施,执行水利工程运行平安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平安运行。
2、在建水利工程工程专项治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为工程平安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平安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平安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做好水利工程工程平安“三同时〞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和平安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平安生产投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标准施工人员平安操作和劳动保护,有效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水利工程建设支撑体系的搭设以及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土方支护、模板、脚手架等平安防范措施要符合标准要求。
3、农村水电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水电平安生产监察与管理体系,实行水电站分类平安管理,加强水电运行设备的检测评估及维护保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平安监察员培训考核和监察员资格证制度,制定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事故应急预案。
4、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标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规定禁采期,组织河道内建设工程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确保河道防洪、堤坝防护及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平安。
5、平安度汛专项治理。建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平安责任制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落实防汛救援队伍和各项防汛物资,完善水库大坝平安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落实小型水库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6、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专项治理。落实有关平安生产规程和标准,加强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的平安管理和监督。加强勘测设计人员的平安教育和培训,落实野外、露天作业平安防护措施,加强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制定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
7、水库旅游专项治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加强旅游平安管理,完善旅游平安防护设施、平安警示牌设置、旅游预测预报、游人疏导和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要符合平安规定和标准。
2023、后勤效劳保障专项治理。以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和车辆交通平安为重点,深化后勤效劳保障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平安管理、消防器材配备与使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防雷防雨措施、职工饮食平安以及平安疏散通道设置、后勤保障人员培训等情况。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参照当地政府、局下达的202223年水利平安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调整和确定治理的具体内容。
四、责任分工
水利平安生产治理行动要按照市政府、水利厅统一部署,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或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平安生产监管综合协调和平安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厅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方面的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具体工作。
2、局开展方案科:牵头负责水利勘测设计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3、局水政水资办:牵头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4、局工程管理科(防汛办):牵头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稽查、涉河建设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牵头负责防汛抗旱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5、局水土保持工作站:牵头负责水土保持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6、局农村水利科:牵头负责灌区、泵站、农村饮水、农村水利根本建设等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7、局水政监察支队:牵头负责河道采砂、水行政执法检查、调处水事违法案件等方面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具体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发动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6月15日前)
各县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局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今年汛前水利平安生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思想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催促所属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市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深入治理和督导检查阶段(6月至9月)
各设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将市、厅、局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到基层,切实加强对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要以全国“平安生产月〞和9月全国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对本地区、本单位平安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要做好水利平安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局将适时组成治理行动专项督查组,对局属单位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提高和稳固成果阶段(2023月至12月)
各县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对平安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完成治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各县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治理行动总结,请于11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切实把平安生产治理行动作为全年平安生产工作的主线,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平安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地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局机关有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催促检查。催促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防止发生水利平安生产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水利平安生产治理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突出平安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同时要加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库旅游、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排查治理,既要突出汛期、国庆60周年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统筹兼顾,做到相互促进。要把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与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平安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平安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与全国“平安生产年〞和全省“平安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四)搞好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努力营造浓厚气氛。要发动广阔水利职工积极参与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事故隐患,切实把水利平安生产治理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五)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制度,逐月统计平安生产治理情况(简要文字说明当月治理行动的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时间、人员组成、检查工程、被检查单位、发现的主要隐患、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制表汇总打击非法单位数、开展隐患排查单位数、查出隐患数、隐患整改数、整改资金投入数,隐患数要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于每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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