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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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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思考
大全
天价医疗费事件引发的政策思考[大全5篇]
第一篇:天价医疗费事件引发的政策思考天价医疗费事件引发的政策思考
一、事件回放
1、哈医大第二附属医院550万元天价医药费事件
2023年6月1日,患者翁文辉经诊断患上恶性淋巴瘤,住进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心外科重症监护室。此后到8月6日翁病逝的67天时间里,患者家属共向医院缴纳139万7千多元,另外还在医生建议下,自己花钱买了400多万元的药品交给医院,作为抢救急用,合计耗资达550万元。
在料理后事准备和医院结账时,翁的家属意外发现住院收费明细单上的一些问题,例如账面上有病人严重过敏的药物;在翁去世后两天,还记载着两次胸腹水检查的收费;7月31日的收费单上显示,这一天医院收了22197元的血费,一天给病人输血达83袋。
2、XX市人民医院120万元天价住院费事件
2022年9月13日,患者诸少侠因心脏衰竭住进XX市人民医院icu病房,2023年1月2023日病逝,共119天。医院账面显示,住院费用高达90余万元,患者家属称自费购药23万元,总共花费达120万元。医院某一天账单显示病人当天有26次抽血记录,账单上还有一天抢救60次,59次成功的记录。2023年1月11日,病人已去世后,医院仍打出了15页的收费账单,共1.5万多元。
此事被报道后,XX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到深圳调查。患者家属曾到XX市物价局了解查账结果。物价部门表示在50多项收费工程中就明确查出医院多收了4.7万多元,而患者的收费工程共计有9000多项。
二、当地医院对事件的反响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自己的调查结论为。对翁文辉的收费不但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而且医院还减免了他不少费用。
在120万元天价住院费事件曝光后,XX市人民医院表示要整改。但是2023年9月28日,患者孙某因突发脑溢血住进该院,67天后病情稳定出院,医疗费用21万多元。经有关部门核查,该院多收了2729.55元,漏收280元;对于孙某医疗收费单上出现的一天按25小时收费的记录,医院解释说是原因。
三、政策分析者述评
评论一:天价医疗费事件是市场失灵和政府缺位的表现
2023年7月,某国家级研究机构发表了一个关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研究报告,认为医改是不成功的。天价医药费事件正是医疗体制改革不成功的典型案例,其根源是市场失灵和政府缺位双重因素。首先,由于医疗领域的特殊性,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非常突出,如果医院以经济利益为目标,在缺乏政府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贵药新药,让患者做不必要的仪器检查等,患者没有选择的余地。天价医药费事件只是这些现象的极端个案,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监管不力造成的“看病贵〞是现在的普遍现象。其次,在我国医疗领域存在着垄断经营,公立医院拥有技术、设备以及国家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优势,民营医疗机构难以与之形成良性竞争,垄断经营地位造成少数公立医院“店大欺客〞,这也是天价医疗费事件频现公立大医院的重要原因。
评论二:天价医疗费事件反映了医院管理的混乱
天价医疗费事件都有医院乱收费的因素。两位患者的案例都有这种情况,即医院没有为患者做工程,却有该工程的收费;或者只做了一项工程,却收了多项的费用;或者有国家明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医院却自行规定收费方法,如分解收费等。这种明知不该收的费用,医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收费,是性质相当严重的,应当严格加以管理和处分。同时,医院还存在由于设备、操作技术等问题以及工作中的疏忽,导致的误收费现象,这也反映了医药收费秩序的混乱。
评论三:天价医疗费事件折射出医疗体制的不公平
在两例事件中,两位患者及家属均能支付医院的高额治疗住院费用和额外昂贵的药品费用,是因为两位患者不仅是公费医疗享受者,而且其家庭有着足够的经济实力。与此形成鲜明比照的是,大量低收入贫困人口得病后没有条件就医,不敢就医,小病扛、大病拖。有数据说明,每年有接近50%需要就诊的患者、30%应该住院的患者,因各种原因得不到相应的救治。目前在城镇地区,医疗保险所覆盖的人群约有1亿人,缺乏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半数,非公有制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及以农民工为代表的流动人口被排斥在外。农村中只有相对富裕的群体才有条件参加医保,很多贫困的农民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
四、政策献言
1、下决心尽快落实医药别离,铲除以药养医弊端
“以药养医〞原本是对我国医疗效劳低收费实行的一项国家补偿政策,其意图是以政策补偿代替资金补偿。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药不分促进了医院的趋利行为,诱导医院买卖贵重药品、医生开大处方、开新药特药、多检查等。要遏制看病贵,医药别离是合理的政策选择。应该说,各级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都已认识到这个问题,并陆续出台一些方法对以药养医进行遏制,但直到今天,效果十分不明显。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关键是主管部门决心下的不够大,措施和方法不够严格,执行的不够有力。建议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铲除以药养医弊端,使医院从“卖药品〞转为“卖处方〞、“卖医疗效劳〞,医院应该也必须靠优秀的医疗水平和优质的医疗效劳,来赢得声誉,创造效益。
2、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事业上的投入
医疗卫生事关社会公平和正义,搞好医疗卫生效劳是政府履行公共效劳职能的重要方面,现代政府都应该保证其公民公平地享有根本的卫生医疗保障。建议,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包括对已实行医药别离医院的资金补偿,对不同区域群众享受同等医疗卫生效劳的财政投入(为落后地区建立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机构档次、引进高技术人才、培训人才等),对城市医保、农村医保的投入等。在公共财政不断壮大的形势下,政府的很多领导敢投入,敢花钱了,但请千万不要忘了哪些地方是政府的根本职能,哪些地方是最应该也是最需要由政府投入的。
3、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医疗体制改革把医疗机构引向市场,有市场的地方就离不开政府的监管。政府在这一市场领域的监管如果出现漏洞,被影响和牺牲的将是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建议政府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包括医疗效劳市场的进入管制、医疗效劳质量管制以及价格管制等,要制度化并定期监督检查,保证严格执行。卫生部已明确规定要求住院收费实行一日清单制,至今还有许多医院做不到。制度不落实等于一纸空文,出台的方法再多,如果没有实效,是得不到老百姓真心欢迎的。由于医疗领域的特殊性,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能,才能保证医疗卫生效劳的有效和有序。
4、引入社会资金,实现医疗市场良性竞争
兴旺国家医疗效劳日益走向市场化的实践说明,只要不存在垄断,医疗效劳提供者的良性竞争可以提高质量和效率,而如果制度设计不合理,那么公立医院也会损害社会公益,几起天价医疗费事件都发生在公立大医院就是证明。因此,政府是医疗保障的提供者,但不一定是具体的生产者,医疗效劳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实现。有研究者提出,医疗卫生提供应该是一种有管理的市场化模式,这样才能兼顾公平和效率。建议政府要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医疗卫生事业,作为公立医院的补充,给予其平等的竞争地位和竞争时机,从而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
5、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
任何事业的成败,最关键的是人的因素。医疗卫生效劳事关百姓的健康和生命,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异常重要。当前医疗领域存在的少数医生学术造假行为,少数医生开大处方、开高价药,少数医生玩忽职守拿患者生命当儿戏,少数医院管理混乱,等等不一而足的问题,无一不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关。我们成认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职业素质是好的,存在问题的是少数,甚至极少数,但问题落到任何一位患者身上,都是患者及其家属难以承受的。而很多医疗机构当中的少数合到一起,就成了百姓难以容忍的普遍问题。建议,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如果能有越来越多裘法祖、吴孟超式的医生出现,那么是患者之福、百姓之福。
第二篇:天价葡萄案引发的思考(刑法作业)天价葡萄案引发的思考(刑法作业)
2022年8月7日凌晨,北京XX县区香山派出所的民警巡逻至香山门头村幼儿园门前时,发现有4名男子抬着一个可疑的编织袋。盘查后,警方得悉,该4名男子编织袋中为其偷来的47斤科研用葡萄。
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北京地区,盗窃财物价值202300元以上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判缓刑。盗窃价值2023000元以上的财物,是盗窃犯罪中的“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一般要处以3年以上202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3个民工盗窃的葡萄价值数额巨大,不太可能取保候审。
再看看我们谈的“天价〞葡萄,既然是投入了巨额资金,消耗了大量的精力苦心研制,林果所应知道其可能产生的内在巨大的价值,林果所应该预见到可能被偷的可能,而轻易的相信能够防止;再者,别说四名建筑民工,就是我们的法律专业人士,根据现有林果所的防范措施,也不会预见到这是投入了巨额资金和精力,且会产生“天价〞的葡萄,况且四名民工没有任何的作案工具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屡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本案中,四名建筑民工(违法者)虽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损害社会的结果的。但他们明知自己行为必然发生的结果也仅仅限于47斤一般葡萄的价值或多一点(以上已分析)的损害结果,而不是葡萄“内在蕴涵〞的没有证明的无限价值的损害结果,也不是按实际投入计算出的葡萄价值的损害结果。
从另一方面来说,林果所的葡萄也是按一般葡萄或进一步讲按试验田的葡萄来进行防范的,在这样的平安环境下,在一般人看来,林果所的葡萄和一般的葡萄或试验田的葡萄没有多大的价值差异,甚至在我们的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也不会预见到这样环境下的葡萄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四名建筑民工对自己的行为所明知或应知的损害结果也只有47斤一般葡萄的市场价值或多一点的损失。他们是不知更不可能知道这是投入了巨额资金和消耗大量精力正在研制的葡萄,更不知道天价为何物。
综上分析,四民工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我认为,从葡萄价值还没有被科学证明研制成功,被偷的葡萄的物的价值而不是葡萄的技术价值,必要的平安防范义务的欠缺,四名民工的主观成心心态来看,结合刑法理论,四名民工不构成盗窃罪。
第三篇:托管班事件引发的思考你是船我是帆让我们一起幸福起航
—托管班事件引发的大班幼儿心理健康问题的思考
提出问题:
我园地处城乡交接处,外来务工子女的占全园的80%。孩子的家长工作的时间比较的长,有的甚至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周末也很少有时间陪同家长。孩子与家长沟通、学习、交流、游戏的时间都很少。有的孩子与父母的感情可能还是与老师的感情深厚。有什么不开心或家里的事情都会跟我们的老师敞开心扉的来交谈。
老师毕竟也是要下班的,那这些没有固定时间的孩子怎么办呢。大家很自然的就会想到托管班。是的,在我园的××小学对面有好几家的托管班。有小学的学生,还有我们幼儿园不能来准时接送的孩子。
这些孩子的现状怎样。能不能像家长所预期以及希望的效果呢。难道紧紧是为了教一些知识给她们,或者纯粹的就是为了“打发时间〞呢。这些放在托管班的孩子们每天的心情是怎样的,愉快亦或悲伤,心理是否健康,是否让每个孩子都有着美好的童年回忆呢。案例阐述:
周四下午3:2023分左右的大×班的涛涛小朋友来跟我说:陈老师,我们的小朱老师想让你给我们帮帮助,我们的小朱老师要跟旅行社的导游签订秋游的事情,我们大朱老师去楼下教陶艺特色班了,我说好的。小朱老师把教学活动跟我交接了一下,说旅行社的人也是临时决定下午来把秋游的事情,处理好。
这班的孩子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