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建筑物
安全管理
制度
XX年建筑物平安管理制度[]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根底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厂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根底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二道江发电公司厂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根底。
三、名词解释
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局部,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贮灰场、烟囱、烟道、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砖石沟道及管网等。设备根底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根底。
四、管理内容
4.1、设备部土建维护专业应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工程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用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
4.2、设备部要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根底资料(1)建立全厂(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
(2)建立反映全厂(公司)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公司)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铁路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3)建立全厂(公司)地下、地上暖气及上、下水布置图。(4)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建立和收集公司历年来土地征用批准手续、文件及相应的拨地图。
4.3、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根底、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平安。
4.4、对建筑物,特别是主要生产厂房各层楼板要按火力发电厂荷载设计技术规定标定楼板的最大荷载值。
4.
5、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外表破损及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对使用年久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险房、危房和不平安部位要及时撤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以保证使用平安。
4.6、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的要求,考虑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防爆措施等,以保证生产平安进行。
4.
7、要搞好建(构)筑物的采光、通风和卫生工作,以保证其枯燥、清洁,要坚决防止振动过大的设备安装在高层楼面上,影响建(构)筑物的平安。
4.8、要加强对工业管道架设的综合管理,对工业管道的排列、埋深、保温(冷)、防腐、架设方式应全面考虑,不可将动力管线架设在有腐蚀性的电力介质和易燃、易爆工艺管线附近,以免发生危险。
4.
9、要加强保温(冷)管理工作。在施工中要重视质量;在使用中要保持保温(冷)的完整;在日常管理中要重视保温(冷)的检测工作。积极采用新型保温(冷)材料。
4.2023、公司所有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根底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等,必要的开孔。
4.1
1、超长、超重的生产装置、动力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任意借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
4.1
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撤除及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做出具体方案,经设备部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1
3、设备部土建和其它相关专业要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杜绝电力介质侵蚀、破坏楼板、地面及建(构)筑物根底。
4.1
4、凡有防腐层的地面、根底、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或与高温物及火焰接触,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4.1
5、严禁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高建筑物近的屋项和墙脚处,以防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4.1
6、厂(公司)区道路不准堆放有腐蚀性的电力原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确因施工需要的,需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履带车在道路行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损坏道路。
4.1
7、厂(公司)区施工应办理相关手续,隐蔽工程完成后要有验收记录。
4.1
8、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根底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五、附那么
5.1、本规定由设备部起草、解释、修订权归设备部。
5.
2、本规定为首次发布,试行6个月。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