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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专业
合作社
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养猪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养猪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确实立是使合作社开展壮大的必要条件,是由合作社依照民主程序制定的,表达了合作社与成员在共同劳动、工作中所必需遵守的劳动行为标准的总和,完善的规章制度确立了合作社的性质,明确了合作社的定义和定位,指出了合作社的各个机构的权力范围,阐述了合作社的与运行机制。完善的规章制度对养猪专业合作社未来的开展具有深远影响,它不仅是建立先进合作社制度的需要,还是标准、指引养猪专业合作社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的需要,加强制定养猪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建设是稳固劳动纪律的需要。
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根本制度通过其设置的各个机构表达,各个机构的结构与功能也是相应的根本制度的具体表达。以下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根本内容而制定,作出合作社各项制度的根本示范以供参考,各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具体规章制度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再进行调整制定。
一、XXX养猪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 为了保障成员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管理本社的事务,开展合作社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 XXX养猪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社实行民主办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根本制度。
(三) 成员代表大会由成员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对全体成员负责,接受成员监督。成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X年,任届期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
(四) 成员代表由成员选举产生,代表名额X名,并张榜公布。成员代表出现缺额时,应及时补选。
(五) 成员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议事能力;密切联系成员群众,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成员群众的正当权益;认真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成员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 成员代表在合作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有权监督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参予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七)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联名,可以向成员代表大会提议罢免不称职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八) 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的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开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方案;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九) 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养猪专业合作社遇有重大经济事项,应随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
(十) 成员代表大会一般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成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始得举行;决议必须有占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传到达全体成员。
(十一) 合作社理事会是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5人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十二) 合作社监事会是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构。大会选举出执行监事1名,执行监事会职权。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
(十三) 合作社理事长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应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实行差额选举。
理事长、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经成员代表提名,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十四) 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可以聘任非本合作社成员担任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委员不得由非合作社成员担任。
(十五) 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到达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 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代表各享有一票的根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根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十七) 理事会、监事会应在例会前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向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以及要决定的事项。
(十八) 在成员代表大会上,理事会、监事会必须向大会分别作出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监察工作报告。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有条件的应在会前打印发给成员代表。
(十九) 三个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理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合作社开展状况及主要经验教训;上次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下步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其它重大事项。
2.财务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经营、负债状况;财务收支核算情况;合作社及其主要干部的报酬和用于对外交往中的招待费用支出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今后改良完善的具体措施。
3.监察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社章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作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今后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二十) 在成员代表大会例会期间,要在较为醒目的位置,张榜公布财务账目,内容主要有:合作社财务收支状况;干部报酬情况;合作社经营状况及其他成员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布账目要实事求是,简明易懂。
(二十一) 成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成员代表大会例会须在召开前一周通知代表,并通报主要会议内容及有关情况,以便代表作好准备。
(二十二) 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要做到“四有〞。有签到;有会标:统称“XXX养猪专业合作社第X届第X次成员代表大会〞;有记录;有档案:成代会所有有关材料都应作为档案保存,以备成员代表查阅。
(二十三) 成员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为:
1.宣布开会;
2.公布代表出席缺席情况;
3.由合作社理事长作工作报告;
4.由财务主管作财务工作报告;
5.由执行监事作监察工作报告;
6.代表分组讨论和大会发言;
7.相关负责人解答代表提出的质询、意见和建议;
8.通过大会有关决议;
9.大会总结;
10.宣布闭会。
(二十四)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让成员代表畅所欲言,会议应留出足够的代表发言时间,会上发不了言的,应允许代表会下反映或写出书面意见。
(二十五) 合作社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要抓紧落实,并在下一次会议上向成员代表报告落实结果。
(二十六) 对成员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能解决的解决,能答复的答复;一时解决答复不了的,要向代表说明情况。
(二十七)为调动代表关心集体事业的积极性,代表提出的建议被合作社采纳,应依据产生效益情况,给予适当表扬奖励。
二、XXX养猪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 为了标准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 本届理事会由X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
(四) 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2.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3.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方案、开展规划、年度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4.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方法和报酬标准;
5.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6.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7.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8.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9.讨论本社成员的参加、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10.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 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 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1.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方案,开展规划,年度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7.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8.代表合作社承当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开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9.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效劳
(八) 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 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 本制度从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三、XXX养猪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 为了标准监事会行为,促进养猪专业合作社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养猪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 监事会由X人组成,设执行监事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 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3.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5.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良工作的建议;
6.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7.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五) 执行监视职责:
1.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2.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3.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