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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贸局万村千乡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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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商贸 局万村千乡 整改 方案
商贸局万村千乡整改方案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农村建设标准“农家店〞,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从而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开展的一项创新惠民举措。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内贸办关于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标准我县农村市场秩序,改善农村消费,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开展。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今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以百货、农资连锁两企业为配货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根底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 具体任务。今年培育出连锁农家店45家,其中乡级农家店20家、村级农家店25家。 三、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自2023年6月起至12月止。 2023年6月13日前,各地将推荐的农家店报县商贸局,由县商贸局于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分两次进行验收,今年12月底争取45家农家店验收完毕。 四、农家店的建设 (一)农家店建立 百货、农资连锁作为县农家店的企业龙头,在乡、村建立连锁加盟“农家店〞,采取自愿加盟的方法,同意加盟的“农家店〞采取一签,二装修,三挂牌的方式进行。一签,即签订无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签订同意加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经营管理合同书;二装修,即按超市的标准要求搞好店内的装修和商品陈列;三挂牌,即到达超市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统一挂商务部“农家店〞标记牌匾,开张经营。对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庄,符合条件的优先开展。 (二)农家店的建设标准 1、乡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1500种以上,同时配有总部联网的收银系统,商品配送率到达50%以上。 2、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400种以上,商品配送率到达40%以上。 3、乡级农资农家店。营业面积60平方米以上,经营化肥、农药、农地膜、种子、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在3大类以上,化肥、农药等2类农资商品的品种配送率在80%以上。 4、村级农资农家店。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以上,经营化肥、农药、农地膜、种子、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在2大类以上,化肥、农药等2类农资商品的品种配送率在70%以上。 乡村农家店应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效劳标准,统一承诺。农资农家店建设比率不超过20%。 五、优惠政策 根据赣府厅发(202223)56号以及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规发147号)等文件精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承办企业在推行地区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农家店〞,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对在农村建设“农家店〞配送中心的,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承办企业采取加盟方式改造的“农家店〞变更证照时,只收取变更证照工本费。 (三)支持“农家店〞扩大经营范围。试点企业可由承办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电信、邮政等部门申请由“农家店〞代售药品,以及 卡、邮票、信封、明信片等电信业务。 (四)承办企业及其“农家店〞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绿色通道〞优惠待遇。 (五)但凡承办企业统一配送商品的,由工商部门统一对配送中心的商品进行抽检,出现商品质量问题由承办者承担责任。 (六)贴息。对用于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银行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5%。 (七)资金扶持。乡、村级农家店经验收合格,中央财政每个一次性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每个一次性补助600元。 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 (一)县商贸局。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效劳工作,同时搞好农家店的报审、验收等工作。 (二)承办企业(百货、农资连锁)。运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政策,积极在乡(镇、场、企业集团)、村建立“农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统一进货、统一配送商品、统一财会、分级管理。 (三)县供销社。协调配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认真组织推荐下属供销社(点)参与“万村千乡〞建设,组织、引导、落实农资农家店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四)乡(镇、场、企业集团)。做好宣传、摸底推荐工作,并于6月13日前按附件1的分配数额,将辖区内推荐的农家店填写附件2上报县商贸局,同时负责落实催促辖区内“农家店〞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五)财政、工商、安监、质监、国税、地税、农业、金融、邮政、运管等部门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各司其职搞好效劳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开展的要求,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密切配合,切实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抓紧抓好。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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