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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留守
人员
摸底
排查
工作计划
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和xx市民政局、教育委员会、公安局及xx县民政局、xx县教育委员会、xx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xx民政发(xx)xx号文件,经镇政府研究,现就我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简称“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全面、清晰地掌握农村留守人员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留守人员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经济来源、生产生活等根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人员信息库,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效劳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根底数据支持,提高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二、排查对象
(一)农村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或一方外出另外一方因患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未满16周岁,无法与父母共同正常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二)农村留守妇女。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外出务工一年以上,自己居住生活,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农村户籍妇女。
(三)农村留守老人。
农村留守老人是指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本县域范围外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xx年xx月xx日。
三、排查内容
(一)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根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根本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本行政区域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
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数据时,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各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按排查时实际年龄划分和填报。
(二)农村留守妇女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户口登记、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婚姻登记等根本信息,农村留守妇女家庭人员情况、丈夫外出务工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获得生产帮扶情况等情况。
(三)农村留守老人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等根本信息,农村留守老人家庭人员情况、子女外出务工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获得政府救助情况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前)。
镇上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居)及镇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摸底排查工作。组织普查人员培训和根底准备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前)。
1.村(居)委采集登记。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全面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专人开展入户调查,准确填写农村留守儿童根本情况登记表、农村留守妇女根本情况登记表、农村留守老人根本情况登记表,以村(居)委员会为单位汇总形成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农村留守妇女花名册、农村留守老人花名册以及农村留守儿童根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妇女根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老人根本情况排查汇总表。村(居)委员会于xx年xx月xx日前将登记表、花名册和汇总表交镇摸底排查办公室(民政办)。
2.镇摸底排查办公室统计上报。对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登记表、花名册和汇总表进行认真审核,落实工作人员将花名册录入农村留守人员数据库,建好台账、汇总,分别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的花名册和汇总表。于xx年xx月x日前将所有花名册和汇总表电子件传县民政局汇总,纸质件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一并报送县民政局,登记表由民政办建档存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村居、政府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儿童、妇女、老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和领会精神,将农村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纳入本年度镇、村、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按既定时间完成摸底排查任务。
(二)统一口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摸清全镇农村留守人员的根底数据是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查对象界定和统一制发的表格,认真做好农村留守人员数据采集汇总工作,务求精准、详实。各村(居)委会是信息数据采集的根底来源,信息采集人员必须入户采集数据,逐人询问登记,严禁闭门造车。要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和督查,及时接收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认真审核汇总,对发现不实的信息要及时组织核查;要对村(居)民委员会摸底排查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工作责任制,防止搞形式主义,确保摸底排查工作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民政办会同教管中心、派出所组成工作组对排查工作进行督办抽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镇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三)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摸排工作机制。建立根底信息库,准确掌握农村留守人员根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是为分类开展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提供详实根底信息的关键所在。本次摸底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非常重,各村(居)一定要按照明确的职责、规定的时限完成摸排任务。
1.村级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二责任人;村民小组组长、登记员为第三责仼人;做到摸底排查不漏户、确认对象不漏人、填写表册不漏项、完成任务不超时。
2.镇级责任。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民政、教育、政法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民政办负责人、教管中心主任、浱出所所长为第三责仼人;工作中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既定时间完成摸底排查任务。
(四)动态管理,做到信息更新及时。本次摸底排查结束后,每季度各村(居)委会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将更新的摸底排查情况交镇民政办,由信息录入员更新留守人员根底信息库,并于每季度第一月的2023日前将更新后的数据信息报送县民政局,建立人员根本信息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教管中心要按照留守儿童信息库更新信息,对在校在园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重新核定,并在学籍库中进行标识。各村(居)对于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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