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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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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整顿 医疗 秩序 打击 非法 行医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计生办、方案生育效劳站、卫生院、派出所及工商所: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打击非法行医日常工作根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监督秘(2023)621号)XX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XX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2023]345号),结合镇直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和“效劳百姓健康行动〞工作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效劳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标准全镇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四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五是查处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六是查处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七是查处保健按摩机构以保健按摩为名实为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一是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二是查处组织介绍“两非〞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三是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四是查处无资质助产单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和有资质助产单位为非本单位出生的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五是严厉打击盗卖出生医学证明)和假证,禁止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变相搭车收费。 (三)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八里河镇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新亭(八里河镇镇长) 副组长:满明翠(八里河镇党委委员、分管方案生育) 高旭(八里河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朱峰(八里河镇卫生院院长) 陈国标(八里河镇计生办主任) 史文颍(八里河镇工商所所长) (二)职责分工 卫生所、计生办、派出所及工商所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开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工商所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开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进行抽查,力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镇卫生院、计生效劳站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口计生专干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一并贯彻执行XX县区卫生局、XX县区公安局2023年开展的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与2023年工商总局等八部门部署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相衔接,从违法医疗广告中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 。0558—4437959(卫生),0558—4412183(人口计生委),0558—4554438(公安),0558—4585222(八里河计生办)。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镇卫生院、计生效劳站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和人口计生执法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认真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抗非法行医。 附件: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 2023年11月26日 第二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 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二、 工作内容和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非法行医活动。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去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工程〞,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 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 职责分工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由人口和方案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方案生育技 术效劳的行为;查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方案生育效劳工程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效劳工程的行为;查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标准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 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 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 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标准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 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发动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发动部署和自查 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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