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平安措施1、编制依据1.1编制依据1.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2年国家主席令第60号;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22年国家主席令第6号;1.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和防护条例2023年国务院第449号令;1.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许可管理方法2023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1.1.5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平安要求2023年国家环保总局8号文件;1.1.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方法2023年卫生部令第55号;1.1.7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方法2022年卫生部令第17号;1.1.8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平安根本标准GB18871-2022;1.1.9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22;1.1.10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23;编制说明本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平安措施,以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辐射防护与平安的根本标准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编制。2、适用范围2.1本措施明确了放射工作人员、工业射线探伤装置及辐射源和射线探伤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平安要求及辐射防护的平安措施。2.2本措施适用于华电珙县电厂2×600MW工程2#机组及脱硫工程工业X、γ射线探伤工作过程中的操作与辐射防护。3、辐射平安防护的根本原那么3.1辐射实践的正当性,即辐射实践具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超过付出的代价。3.2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即辐射照射应保持在可合理到达的尽可能低的水平,防止一切不必要的照射。3.3个人剂量限值,即在实施辐射实践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的最优化的同时,运用剂量限值对个人受照加以限制。4、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4.1放射防护培训(1)放射防护培训是为了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平安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平安必要措施。(2)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放射就业前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才有资格参加相应的工作,就业后必须每2年一次定期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防护知识。4.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1)工业射线探伤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2)工业射线探伤工作时不能脱离岗位,防止其他人员误照。(3)坚持先示警再开机的操作程序,特别是多人在探伤室内配合操作一定要示警后再开机,以防误照。(4)防止现场探伤时人员没有撤离到平安距离就曝光造成误照。(5)定期对探伤进行保养、检修、坚持工作前检查制度。防止探伤机发生机械事故,造成人员误照事故。4.3个人剂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