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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建树葬园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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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建树 实施方案
关于建树葬园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前山建公园,后山建森林〞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西山生态恢复工程,在前山先后建设了“万柏林生态园、长风城郊森林公园和晋峰城郊森林公园〞,为广阔市民提供了休闲、郊游、娱乐的好场所,深受广阔市民的好评。但由于历史原因,在上述公园林地内分散着诸多坟墓,既影响了公园的景观,还对森林防火构成了较大的平安隐患。2023年9月,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对西山地区森林公园内的坟地进行迁移,2023年2月黄河电视台就万柏林生态园景区坟茔较多影响景观的问题予以批评报道。结合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制定建设宋家山树葬园实施方案。 一、地址 化客头街办宋家山村。该村位于化客头街道东北,与XX县区马头水乡、XX县区王封乡毗邻,是较为偏僻的山区农村,是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村庄,利用该村退耕还林地和局部山坡地建设树葬园。 二、迁坟范围 万柏林生态园、晋峰城郊森林公园、长风城郊森林公园内的所有坟墓。 三、树种选择 1.退耕还林原有树木指定由晋峰城郊森林公园移植至其公园 范围内栽植。 2.树葬园在保持林种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立地条件栽植常绿树葬园在保持林种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立地条件栽植常绿为1.5米以上,树型、树冠良好。 四、规划设计 该树葬园建设要聘请有设计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规划,道路,树木等要合理。墓碑为卧碑,不得建坟头。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3月20日-3月24日)摸底调查阶段,在此阶段,要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迁坟工作的统一部署,对迁移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摸查、清点、造册统计成表,并汇总上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下一步工作。 2、第二阶段(3月25日-3月28日)迁移地点选址、规划、建设阶段,确定选址地点后,组织技术人员认真规划,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确保在迁坟工作前修通道路,完成迁移地点建设。 3、第三阶段(3月29日-3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做好宣传发开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公布迁坟有关事宜,尽最大努力通知到各有关坟主。通过张帖公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向群众讲清迁坟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殡葬改革,使群众了解迁坟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坟主的配合支持,自觉迁移指定范围内的坟墓。 4、第四阶段(4月1日-4月8日)组织实施阶段,组织 工作人员与各街道办、村委会紧密联系,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迁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由坟主采取就地深埋、就前靠后的迁移方式迁移到指定位置,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自行迁移的坟墓,将按无主坟予以处理。迁坟工作中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配合迁坟工作,自觉做好家人、亲属的思想工作,主动带头迁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阶段(4月9日-4月10日)完善阶段,根据迁坟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迁坟数量,完善迁往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孙泉(XX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史小勇(XX县区民政局局长) 高亮那么(XX县区林业局局长)成员:王建强(化客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海军(小井峪街道办事处主任)乐丽梅(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志强(神堂沟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立奇(下元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建铁(南寒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俊峰(白家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尤爱存(东社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立奎(生态园管理中心主任) 王志文(晋峰城郊森林公园副总经理) 傅晓庆(长风城郊森林公园副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范立奎(兼) 史小勇:负责树葬园的规划及殡葬改革的宣传。高亮那么:负责树木的移植和种植。王建强:负责树葬园占地的协调。 其他成员负责街办所属村迁坟的发动与迁移工作。年日 月 第二篇:创业园实施方案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111号)、关于推进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08号)、XX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政发"2023"1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效劳体系,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既可立项新建,也可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通过挂牌、共建等方式,认定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还可利用各类专业市场、商场划出一局部摊位用作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各级政府整合闲置厂房和场地资源,改建综合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要把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初始创业者作为重点效劳对象,给予重点帮扶。入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实体、创业者享受自治区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二、集中精力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那么。从2023年起,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实现“一旗县(区、市)一园(基地)〞的目标,到2023年底打造100个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集中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自治区从标准化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中,认定50个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从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中,认定20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到达国家级水平。 三、建立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根本条件和认定评估标准 (一)根本条件 1.具有固定的创业场地,能够满足生产经营、根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效劳,根底设施完善,具备“即入驻即开业〞的条件,有专门的效劳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效劳人员; 2.有完善的入驻条件、入驻流程、管理制度、效劳标准、退出机制等配套方法;有良好的创业文化与气氛,帮助入驻实体开展宣传报道,展示创业形象,树立创业品牌; 3.有一定数量符合当地产业开展方向的创业实体;有能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信息效劳的效劳平台; 4.有入驻实体档案库,实现入驻实体动态管理;能够提供工程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效劳、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效劳; 5.能够开展法律、财务、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效劳;能够提供工商税务代理登记效劳; 6.能够指导协助孵化期满的实体,做好退出、迁址、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效劳工作。 (二)认定评估标准 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工业类、农牧类、商贸物流类、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产业类等四个类型开展认定评估。 1.工业类。实有生产和办公效劳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3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300人。 2.农牧类。耕地面积不少于500亩,入驻实体不少于10户,稳定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300人,家禽畜类养殖存栏量不少于5000只。 3.商贸物流类。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2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100人。 4.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类。园区厂房(写字楼)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3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150人。 各盟市要根据上述根本条件和认定评估标准,制定具体的认定评估方法,认真组织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评估工作,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当年认定结果行文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 四、建立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估标准和程序 (一)认定评估标准 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认定评估标准。实有生产和办公效劳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5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500人;有专门的效劳管理机构和相关的中介效劳机构;创业实体有较强的成长性,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每年新入驻实体10户以上。特色鲜明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估标准。实有生产和办公效劳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6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600人;有专门的效劳管理机构和相关的中介效劳机构;创业实体有较强的成长性,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70%,每年新入驻实体15户以上。以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为主体的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二)认定评估程序 1.把好申报关。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由所辖旗县逐级申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组织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于9月底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 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由盟市组织申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认定。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11月底结束。 2.把好资料审核关。申报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入驻实体开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运行情况报告;提供管理制度、效劳标准、退出机制等制度方法;创业指导效劳人员情况、效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情况;创业优惠政策文件、资金安排文件、支出证明;入驻创业实体花名册、创业实体根本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场地产权证明、经营场地平面图等。申报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 3.把好评估关。人社、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审、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 4.把好公示关。对拟认定的自治区级示范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在自治区主流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盟市级比照自治区做法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认定评估权限予以批复并授予牌匾。 五、创新完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机制体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要强化自治区与各盟市、旗县上下联动机制、要尽快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既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要求,迅速行动。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地区要切实做好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工程库、评估认定和进退机制、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制度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财政部门要积极创新“以奖代补〞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有效方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 (三)落实奖励政策。自治区和盟市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一局部创业开展资金,扶持建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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