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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招标
技术
要求
钢结构招标技术要求
钢结构采购技术要求
一、招标内容:
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钢结构(除彩钢板,屋面保温层外的所有工程量)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预拼装、喷砂除锈、防腐涂装(图纸规定的底漆、中间漆以及面漆)、检测、试验(提供原材料、高强螺栓等检验报告)、构件运输;钢柱、钢梁在工厂整根制作后进行运输;竣工资料整理、移交,施工期间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共计721吨(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 资质要求
1、生产单位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国家机关授权认证的相应资质及许可证。
2、完全具备本次招标的钢结构设计和加工能力(熟练的技术操作人员和全套生产设备),不得转包他人。
3、供方单位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
4、投标单位近3年的主要同类工程业绩。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人身份证明。
6、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工程各项技术要求。
7、投标中供方提供的产品,如在规格和性能上与原技术要求有不同之处,投标时应作充分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便于用户确认。
三、主要执行标准
(1)《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2)《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3)《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节点连接》 03SG519-1
(4)《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02:2002(2012版)
(5)《建筑结构用钢板》 GB/T19879-2005
(6)《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
(7)《低合金高强度钢》 GB/T1591-2008
(8)《碳钢焊条》 GB/T5117
(9)《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
(10)《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11)《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GB14907-2002
(12)《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
(13)《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
(14)《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除遵守以上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四、技术要求
施工规程》(JGJ99-98)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有关要求。
4.2.7所有钢构件制作以前,需足尺放样,核对无误后方可下料制造。
4.2.8所有钢构件两端均应打上钢印,标注零件的编号。
4.2.9焊接质量检验等级、无损检测要求
一级焊缝:须疲劳计算构件上的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横向对接受拉焊缝或T形对接与角接组合受拉焊缝、无需疲劳计算构件上的凡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对接受拉焊缝。100%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Ⅱ,检验等级B级。
二级焊缝:除一级焊缝外的全熔透焊缝。20%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Ⅲ,检验等级B级。
三级焊缝:除上述一、二级之外的角焊缝或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不要求超声波探伤。
所有焊缝应做100%外观检查,其检查标准按本说明提出的焊缝质量等级,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的方法级评定标准按找《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进行。
4.3 防腐要求
4.3.1 钢结构表面处理
钢结构在进行涂装前,必须将构件表面的毛刺、铁锈、氧化皮、油污级附着物彻底清除干净,采用喷砂、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达到Sa2.5级。经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在检查合格后,应在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涂装。
4.3.2 油漆
1、室内底漆:醇酸防锈底漆二度;面层涂刷防火涂料(颜色甲方指定);
2、室外底漆:环氧底漆二度;表面面漆为环氧防腐油漆两度(颜色甲方指); 3、钢结构(包括檩条、支撑、系杆等构件)构件经除锈处理后应立即喷涂车间保养底漆,而后在涂两道红丹底漆,制作完成后,在涂两道面漆。室内部分总厚度为125um,室外部分总厚度为150um;
4、现场焊缝两侧各200㎜及高强螺栓部位在构件安装前暂不涂漆,待现场安装完毕后,在按上述要求补漆。
五、验收
5.1 验收包括货物检查和性能考核。
5.2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后,买方进行货物检查,产品检验报告作为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5.2.1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检查货物有无破碎、损伤或变形等现象。
5.2.2检查货物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5.2.3检查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证明。
5.2.4检查质量检验证明等技术资料是否配备齐全。
5.2.5如确认有短缺和损坏,卖方应及时补齐、更换。
5.2.6货物检查通过并经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拆箱。
5.3质量性能考核
5.3.1买卖双方应提前共同制订详细的测试指标和考核方案。
5.3.2考核将以实际运行的方式进行,卖方所提供货物的各项技术规格和指标均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的要求。
5.3.3考核的期限为正式投入运行后3个月。
5.3.4考核期结束后,买卖双方按提前制订的考核方案对货物进行测试,如发现货物的技术指标或运行效果存在偏差,卖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各项测试及运行效果达到要求。
5.4性能考核符合买方的要求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5.5买方有权派员到卖方厂内进行制造过程中的监制,具体到厂时间由买方决定。卖方应为买方人员创造方便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产品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器材等。
六、工程资料要求
加工方负责工程资料编制,应在首批物资进场前15天将一切有关方案及资料报与招标方,工程资料编制执行招标方的技术图纸要求。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细化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的文件;
2. 钢材、连接材料及涂装材料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3. 钢构件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J中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 构件及零配件发运清单等;
5. 超声波、探伤质量报告;
6. 紧固件连接工程检验项目试验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8. 焊工合格证及编号;
9. 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七、其它要求
7.1招标文件中未提出的各种规格参数,但将会对投标货物产生影响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提出。
7.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并将与本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发生偏离的所有内容逐项填写。
7.3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即使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写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招标方也认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招标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实测结果如果违背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指标,根据偏差程度,买方有要求限期更换、延长质保期、扣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权力;严重超差时可要求退货并由卖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