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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低碳
金融
发展
困难
处理
方式
低碳金融开展的困难与处理方式
。低碳金融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的良性模式,目前已在兴旺国家获得长足进展,并被培育成为新的投资时机和经济增长点。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有关低碳金融的理论研究尚待深入,低碳金融在实践操作层面还远未形成机制,存在意识淡薄、制度欠缺、金融衍生品匮乏等问题,更有政策、意识、本钱、禀赋和风险控制五大层面的约束。开展低碳金融应从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大行为主体层面着手,做好制度供应和政策扶持。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金融约束因素。
低碳金融①是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根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本钱都融入日常业务中,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1]其核心是将自然资源存量或人类经济活动造成的自然资源损耗和环境损失,通过评估测算的方法,用环境价值量或经济价值量进行计量,并运用于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活动评价等领域。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价值尺度,低碳经济目前已成为国际社会主流的战略选择,是世界各国开展低碳经济、抢占碳交易市场战略制高点的关键。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开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面临的能源与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以建设生态文明和开展低碳经济为契机,大力开展低碳金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碳交易市场具有全球应用价值和明确的收益前景,开展低碳金融有利于我国把握碳交易市场的巨大潜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其次,我国传统的粗放型开展模式难以为继,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低碳金融的资金融通和杠杆调节作用,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开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第三,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日益凸显[2],积极开展低碳金融有利于我国推进碳交易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进程,在新一轮国际货币定价体系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第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低碳金融是推进金融产业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范围扩充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感。
一、我国低碳金融开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围绕碳减排权,兴旺国家目前已经开始构建以碳交易市场为根底,包括碳基金、碳保险、碳证券、银行贷款以及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为支撑的低碳金融体系。与兴旺国家的实践相比,我国低碳金融的开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明显缺乏。
(一)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但对实践的支撑作用有限。
在开展低碳经济方面,我国参照和遵循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2022年的京都议定书。在此根底上,我国于202223年6月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作为我国低碳经济开展和节能减排的指导性文件。在低碳金融方面,我国参照和遵循的主要是“赤道原那么〞①和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开展的声明②。在具体的业务指导方面,中国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2223年合作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指南,以标准国内低碳金融的管理机制。
总体来看,我国目前低碳金融的操作与管理主要参照相关的国际准那么和公约,国内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法规,但多为指导性的意见和纲要,缺乏标准性和可操作性文件,难以起到有效指导实践的作用。此外,低碳金融的支持性政策缺失,突出表现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三方面的政策尚未出台,导致金融机构的开展信心缺乏,缺乏业务拓展的动力。
(二)金融机构创新意识突出,但业务绩效相对低下。
在目前的政策和监管机制下,我国商业银行还不被允许直接投资或在国内外市场上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因此商业银行的工程切入点主要有绿色信贷和财务参谋效劳两种。
1.绿色信贷有力推进了低碳金融的业务创新。
202223年,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那么〞,并于202223年1月成立可持续金融的专门业务经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负责能效金融、碳金融、环境金融等领域的业务经营和产品营销。同时,兴业银行推出多种新型业务模式,覆盖了能源生产、运输和使用等多个环节,突破了原有企业贷款注重担保条件、期限较短等固有缺陷,减低贷款门槛,拓宽贷款期限。在具体的工程推进上,2023年5月兴业银行与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工程〞,以ifc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工程为根底发放贷款,ifc同时为贷款工程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鼓励。此外,兴业银行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核证减排额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实现了低碳金融业务的创新。[5](pp405-406)2.财务参谋有效拓展了低碳金融的业务领域。
202223年7月,浦发银行以独家财务参谋方式,为陕西两个水电工程成功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预计每年至少为工程业主带来160万欧元的售碳收入。[6]202223年2023月,浦发银行作为唯一的金融业代表,与天津中新生态城投资管理公司等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生态城绿色产业协会(egia),旨在推广低碳金融解决方案。此外,为打造“低碳银行〞形象,浦发银行制定了信贷投向政策指引和关于开展能源效率融资工程的营销指导意见,对授信企业和新建工程“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即对绿色产业提供重点授信支持,对环境污染、能耗超标企业明确不得与其建立授信关系,确保将优先的金融资源投入环保,致力于建设可持续开展的节约型社会。金融风险的能力。
(三)碳交易平台逐步建立,但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
1.碳交易市场建设相对滞后。从国内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来看,目前已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三家机构,其中北京环境交易所是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许经营实体,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综合性国际化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市场平台,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机构。除上述三家主要机构外,202223年山西吕梁节能减排工程交易中心、武汉、杭州和昆明等几家交易所也相继成立。此外,大连、贵州、河北和山西等交易所目前也都在紧密筹备中。虽然各地碳交易平台成长迅速,但只是一级交易平台,碳交易市场的容量有限,远落后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此外,各交易所之间缺乏沟通,业务内容和经营准那么差异较大,离统一的碳交易平台还有相当差距,cdm机制支持低碳经济的作用有限。
2.注册工程成交偶然性大。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cdm最大的供应国。据cdm执行理事会网站预计,未来中国每年将获得1.9亿吨碳排放权签发量,占cdm工程年签发总量(3.2亿吨)的59%。[7]
截至202223年9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工程共有2232个。尽管在供应量上占绝对优势,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碳交易平台,我国现有的几个地区性交易所还处于试点阶段,交易清淡,已发生的交易工程偶然性很大,且已成交的cdm工程价格远低于国际通行价格。有资料显示,目前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交易的价格一般在每吨17欧元左右,而我国国内的交易价格只在8-2023欧元左右,不及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8]可见,我国低碳金融业目前处于全球碳交易产业链的低端,缺乏定价权和国际话语权,市场潜力未充分挖掘。
二、我国低碳金融开展的约束因素分析。
低碳金融的开展反映出我国外乡市场对未来碳交易市场的敏感性,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低碳金融的开展面临明显的两难境地:一方面,低碳金融要符合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国家政策需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确保自身业务的可持续增长。要协调好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就必须深入分析制约低碳金融开展的相关因素。
(一)意识约束是制约低碳金融业务开展的根本原因。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被认为与环境问题无关,但随着我国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企业的社会责任被逐步提上议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被要求参与到环境问题的解决中来。在此情况下,如何在原有经营模式与新的开展策略之间寻求一条可行出路,就成为金融机构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由于低碳金融短期内投资本钱大于经济收益,金融机构对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态度普遍比较谨慎,目前已成交工程的价格偏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机构对低碳金融业务的收益状况存在质疑。同时,我国目前有关低碳金融业务开展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框架至今尚未落实,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和盈利空间存在显著差异,一些达不到低碳开展标准的业务行为给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低碳金融兴起和开展的时间较短,我国金融机构对其利润空间、运作模式、风险管理、操作方法以及工程开发、程序审批等均不熟悉。在未对低碳金融业务充分把握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敢贸然介入其中。
(二)本钱约束是导致低碳金融预期收益不良的重要条件。
1.低碳金融开展的时机本钱分析。低碳金融的开展强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并重。
要实现金融领域的低碳开展和生态创新,初期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和强力的政府支持。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为消除市场风险,政府资金通常先行注入,商业资金后续跟进。但我国目前低碳金融领域的政府作用有限,在4万亿刺激经济的投资中,属于低碳经济生态环保的投资比例只有5%,低碳金融的开展动力主要源自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巨大的市场风险和有限的投资回报并存,导致低碳金融业务的时机本钱较高,国内金融机构普遍持观望态度。
2.低碳金融开展的交易本钱分析。由于缺乏碳交易定价权和统一的碳交易平台,我国的cdm工程发起人在同国外cers需求方接洽时只能进行分散的“谈判〞,交易本钱巨大,容易造成cers的压价现象,使我国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此外,基于工程的交易涉及跨国工程的报批和技术认证等问题,监管部门要求指定的国际运营机构来负责工程的注册和实际排放量的核证,所涉及到的费用高昂。在政策缺失的情况下,cdm机制和节能减排所蕴涵的巨大商业价值短期内无法有效转化为现实利润,金融机构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存在矛盾。
尽管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模式也得到积极拓展,但就工程实施的效益而言那么不尽如人意:首先,从业务创新的主体来看,低碳金融业务目前主要集中在少数商业银行,大多数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高,普遍持观望态度;其次,低碳金融业务面较窄,大多数银行设想有余、执行缺乏,呈“蜻蜓点水〞状③。第三,碳信用机制尚未建立,我国从事低碳金融业务的机构普遍缺乏抵御和防范国际
(三)禀赋约束是阻碍低碳金融模式创新的直接根源。
1.交易环境不健全。由于低碳金融业务的工程链条较长,在融资担保和合同订立等方面需要特定中介机构的介入与协助。我国目前低碳金融领域的中介机构开展不成熟,中介机构的专业人才储藏也不到位,导致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内部动力严重缺乏。此外,目前国际碳交易主要集中在兴旺国家和地区,存在严重的市场分割,我国缺乏统一的碳交易平台,从事碳金融交易的市场形式多种多样,既有场外交易机制,也有不少的交易所;既有政府管制产生的市场,也有参与者自发形成的市场。这些市场在制度安排上差异较大,绝大多数市场效率比较低。
2.业务模式亟须创新。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低碳金融方面虽有所行动,但业务模式主要以cdm工程融资和挂钩碳排放权的理财产品为主,远未深入低碳金融领域的核心。不仅碳基金、碳证券、碳期货和碳掉期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匮乏,而且满足cdm工程下多样性金融需求的创新产品也鲜有耳闻。此外,我国现有低碳金融业务处于国际价值链的低端,不利于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要增强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力,需要切实加强其对低碳金融专业知识的深入了解,创新高层次业务模式,特别是中介效劳模式。
(四)风险约束导致金融机构的业务积极性严重受限。
1.市场风险。低碳金融是基于市场环境的金融创新,客观上必然遵循市场价值规律。要实现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的双赢,金融机构必须着眼于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探索能够提高环境质量、降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