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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局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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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卫生局 消除 疟疾 实施方案 范文
卫生局消除疟疾实施方案 疟疾曾是严重危害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和影响社会经济开展的重要寄生虫病。建国后,我市曾发生两次疟疾大面积爆发流行,1955年发病12918例,发病率高达450.5/万,1969年发病3866例,发病率为99.0/万。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79年发病率下降到10/万,此后,逐年稳步下降。1987年通过省卫生厅考核验收,到达卫生部公布的根本消灭疟疾标准。1987~2023年发病率一直控制在0.1/万以下,2023年至今已连续5年无疟疾病例发生。 根据?省2023年—2023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卫发[2023]52号〕要求,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广阔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那么,建立在市、镇两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卫生部门为主导,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类资源,实施科学防治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防治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流行分类 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以下三类疟疾流行县〔市、区〕: 一类县:三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1/万的县〔市、区〕; 二类县:三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一年发病率小于1/万的县〔市、区〕; 三类县:三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县〔市、区〕。 我市被确定为三类疟疾流行县市。 三、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验收,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工作指标 到2023年和2023年,全市分别实现以下指标: 1、技能培训 〔1〕市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培训,且接受过培训人员的比例,2023年到达95%以上,2023年到达100%。 〔2〕各级医疗机构门诊相关科室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诊断、治疗知识培训,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过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且接受过培训人员的比例,2023年到达95%以上,2023年到达100%。 2、发热病人的疟原虫血片镜检 〔1〕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市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到达100%。 〔2〕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对“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年疟原虫血片镜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在疟疾传播季节,疟原虫血片镜检数不低于年疟原虫血片镜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到达100%,2023年实验室确诊比例到达75%以上,2023年实验室确诊比例到达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疟疾病例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到达100%,疟疾病人标准治疗率到达100%,对疟疾病人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到达100%。 4、疫点的处置 到2023年,疟疾疫点处置率到达100%〔输入性疟疾或本地新发疟疾〕。 5、健康教育 到2023年全市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到达8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到达85%。 2023年以前,全市实现以下工作指标: 1、消除疟疾的考核认证 2023年完成消除疟疾的考核认证。 2、疑似疟疾病人的实验室诊断 〔1〕市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均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设施和具备疟原虫血片镜检能力。 〔2〕对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开展实验室疟原虫血片镜检。 〔3〕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疟疾病例均得到国家实验室的基因溯源鉴定。 四、防治措施 全市继续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针对实现消除疟疾的策略、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加强疟疾病例监测和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处置,防止二代病例的发生。 〔一〕传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1、病例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及时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进行快速诊断试条〔RDT〕辅助检测。对RDT检测阳性者,须采血镜检并保存血片备查,尽早发现疟疾病人。 2、病例核实 市疟原虫镜检中心〔设在市疾控中心〕对辖区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市疾控中心必须组织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3、病例治疗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疟疾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应按照我国?抗疟药使用原那么和用药方案?的要求进行标准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有效者应完成全程治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要及时与患者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联系,由防保医生或村医负责督导患者服药。 4、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医生对发现的疟疾病人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标准?的规定,在发现病例后的24小时内实行网络报告。 按照省规定,上年度发病率1/10万的县〔市、区〕如本年度报告有疟疾病例,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对该县〔市、区〕本年度报告的所有病例进行病原学确认。 5、疫点处置 在出现疟疾病例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病例搜索,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病人家属和四邻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RDT筛查,同时对疫点所有居家进行室内滞留喷洒或浸泡蚊帐等媒介防制措施,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供疟疾防治咨询效劳信息。 6、休止期根治 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所有报告的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同时,对疟疾患者家属及重点人群开展休止期服药。 〔二〕媒介防制 在全市建立两个媒介监测点,开展媒介种类和密度监测,进行杀虫剂敏感性监测工作。 1、防蚊灭蚊 在疟疾传播季节,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在疫点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或浸泡蚊帐等措施进行灭蚊。 2、个人防护 在疟疾传播季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鼓励居民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健康宣传教育 1、开发宣传健教材料 市疾控中心负责开展健教需求调查,进行健康教育策略研讨,开发和制作满足需求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材料。 2、群众健康教育 各地通过各种媒体、电视、播送、墙体标语、横幅、发送疟防 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健康宣传教育。 3、社区居民宣传 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大型工地等设立疟防宣传栏或张贴宣传画,将疟疾防治的宣传深入社区。 4、出、入境人员健康咨询 向出国劳务人员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商务部门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出境务工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培训。旅游部门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和游客的疟疾防治知识培训。 5、中小学生健康教育 对各中小学校校医开展防治疟疾知识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防治疟疾的知识。在中小学校开设疟防知识健康教育课程,使学生掌握疟疾防治知识,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向家庭其他成员介绍防治疟疾知识。 〔四〕流动人口疟疾的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建立卫生、商务、质检、旅游等部门定期工作交流机制,召开多部门工作协调会,确定各自职责和任务,定期交流相关信息。 2、做好出境人员的个人保护 配合商务、旅游等部门对出境人员提供防治疟疾的咨询效劳。 3、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组织劳务人员到疟疾流行区开展大型工程建设的企业,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疟疾防护用品,市疾控中心为流动人员中的疟疾病例提供诊治效劳,并向其户籍所在地提供相关疫情信息。 〔五〕疟原虫镜检网络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疟原虫镜检工作的通知〔卫函[2023]365号〕的要求,在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疟原虫镜检站,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市疾控中心建立疟原虫镜检中心,开展疟原虫镜检质控和疟原虫血片复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枝江市消除疟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消除疟疾工作。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2、强化部门协调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主动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案、策略、政策、方案和措施,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催促消除疟疾工作目标的实现。 积极协调开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合理安排疟疾防治与消除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配合公安、旅游、商务等部门做好相关出入境人员疟疾健康教育、病例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广电部门适时在电视和播送等媒体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把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纳入中小学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内容。 3、依法开展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照法律法规,科学地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市疾控中心应成立消除疟疾技术指导组,负责疟疾诊断和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置及监测等,为实施消除疟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市疾控中心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和1名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各乡镇卫生院要配备1名兼职疟疾防治人员。 〔三〕技术保障 1、技能培训 市疾控中心组织专业人员,接受省、宜昌市疟疾防治技术培训,并负责对综合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疟疾防治技术人员进行消除疟疾工作技术和管理的培训,以及检验人员的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2、防治技术方案 市疾控中心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消除疟疾防治技术方案另行文印发。 3、疟原虫镜检 市疾控中心建立疟原虫镜检中心,核查所有阳性血片和抽查局部阴性血片。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化验室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登记所有疟原虫血片镜检的病人,保存全部阴性、阳性血片,并对血检疟原虫阳性病人采集滤纸血膜一并保存备查。 4、抗疟药品管理 市疾控中心负责抗疟药品管理,要建立抗疟药分发、领用、库存、使用登记制度,对抗疟药品分发和使用进行监督。市级医疗机构储藏的抗疟药品不得少于5人份,乡镇卫生院储藏的间日疟治疗药品不得少于2人份。 〔四〕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广泛发动和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督导和考核 1、疟原虫血片镜检质量督导检查 市疾控中心每年至少对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开展1次督导检查。每次督导检查时,对被督导检查单位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10张。 2、疟疾防治督导 市疾控中心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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