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行政人员诫勉的规定关于行政人员诫勉的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队方针,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市容监察队伍素质,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根据?市容监察人员行为标准?和?对领导干部的几点要求?,结合市容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诫勉是指单位对有轻微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尚不够纪律处分的市容监察人员进行警诫、劝勉,促使其在一定期限内克服缺点,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措施。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市容监察人员。2第三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诫勉。1、屡次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2、工作期间饮酒、打牌、干私活等;3、值班、值勤时间擅离职守的;4、闹无原那么纠纷、污辱他人、打人骂人情节较轻的;5、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耍特权、抖威风、成心刁难、情节较轻的;6、利用职权或执行公务之便,接受贿赂或索要钱物数量较少,末造成后果的;7、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扣押款物情节轻微3的;8、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9、违反队容风纪规定、举止不文明、败坏队伍形象的;10、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情节轻微末造成后果的;11、不坚持原那么,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干扰和影响依法正常办案的;12、非工作需要,利用职权便利,到营业性的文化娱乐、饮食效劳场所吃喝玩看少付款的;13、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14、考勤、统计报表、报告情况时不坚持原那么,4有弄虚作假现象的;15、单位监察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16、对下属人员应给予诫勉而袒护放纵或知情不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17、其他情节较轻微应给予诫勉的违纪行为。第四条总队和各级领导干部,除适用上述情况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也给予诫勉:1、不能以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的;2、在工作考核、组织考察中,经民主测评根本称职和不称职票为三分之一以上的;53、在民主评议党员或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群众意见较多,评价明显较差的;4、有其他问题需要诫勉的。第五条对担任市市容监察总队各科室、〔区、县〕中、支队各科〔股〕室、分队领导职务人员的诫勉,分队由市总队、中、支队政工部门报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其他队员的诫勉,由队员所在单位提出诫勉建议,报上一级部门领导批准。第六条被确定的诫勉对象,由政工部门发给本人?诫勉通知书?,同时通知诫勉对象所在单位。第七条被诫勉人员在诫勉期间,由政工、纪检部门或所在单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