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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浅析
超大型
船舶
靠泊
镇江
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的成功,进出镇江的超大型船舶〔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规定,“超大型船舶〞系指船舶实际淡吃水9.7米以上或船长大于205米以上或航行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的数量逐年攀升。超大型船舶安全进出镇江港,给镇江带来了良好的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随着靠泊的超大型船舶的日益增多,镇江港的通航环境、码头泊位荷载能力等与通航安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如何优化通航环境、强化码头管理、合理规划使用岸线资源、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切实保障超大型船舶安全进出江,已成为口岸各有关部门亟需研究的课题。
一、镇江港的现状
位于长江三角洲江苏中部的镇江市,地处京杭运河与长江交汇处。镇江港现已成为江苏省内能源、钢铁、木材、矿建材料、粮食、农产品等内外贸物资集散地;成为长江沿岸大中型冶金、建材企业进口铁矿砂、辅助非金属矿石等原材料供给、中转基地;以及西南磷矿主要的中转、加工、出口基地之一。
1986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镇江口岸成为一类口岸对外开放,1987年3月15日正式对外国籍船舶开放,镇江口岸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长江下游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之一。对外开放10多年来,口岸根底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规模不断扩大,功能进一步完善。目前镇江口岸对外开放的码头泊位有3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码头泊位20个。2023年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4800多万吨,其中外贸运量930万吨,集装箱运量9.9万标箱。
到港超大型船舶2023年为52艘,2023年为157艘,增长3倍多,预计到2023年,将到达500艘左右。统计数据显示,超大型船舶的载重吨多在2万吨至5万吨之间,最大载重吨到达77633吨,最大吃水达10.7米,船长最长到达254.047米。
二、超大型船舶靠泊镇江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通航环境复杂,个别航段通航秩序较差
镇江港的气象和航道条件比拟复杂,每年春夏和秋冬交替季节,南北的冷暖气流在长江上会聚,形成了长江镇江段是典型的多雾地区,早晚经常由于雾的影响能见度不良船舶被迫停航,同样超大型船舶也不能正常开航,每当大雾散去时出现船舶“百舸争流〞的状况,导致通航秩序比拟混乱;长江镇江段是长江下游著名的复杂航段,航道弯曲狭窄、汊河口众多,加之京杭运河与长江的交汇,过往的船舶流量较大,尹公洲航段素有“老虎口〞之称,走势呈“Z〞型,枯水期航宽缺乏200米,通航环境极为复杂;在每年的3、4、9、10月份渔汛期渔船捕捞作业产生碍航,严重干扰航行秩序,超大型船舶在避让渔船时易发生搁浅事故。
〔二〕镇江港硬件比拟落后
1、 港口码头通过能力缺乏,专业化、大型化泊位数量较少,结构性矛盾突出。2023年前,镇江港开放码头泊位27个,2万吨级以上泊位15个,3万吨泊位1个,2023年,镇江港开放码头泊位30个,较2023年只增加了2个3万吨级泊位。随着长三角经济的开展,铁矿石等原料进口量的大幅增长,大宗散货船舶开展速度很快,在“十一五〞期,镇江港港口货物吞吐量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港口吞吐能力以及现有码头的靠泊能力缺乏的矛盾日益突出,超负荷运转形成安全隐患将会越来越突出。
2、局部码头泊位水深不能满足要求。如大港码头,码头前沿每年泥沙淤积、枯水期码头前沿水深不能满足超大型船舶靠泊要求,必须提前疏浚,否那么超吃水的船舶极易发生搁浅事故。
3、港口装备陈旧,难以提高装卸效率,不能满足超大型船舶快进快出的要求。目前大局部设备是大港口淘汰的二手设备,经过修理拼装后投入生产使用,实际装卸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装卸设施、工艺不够完善,影响了装卸效率。如遇到装运大米等粮食货物,10000多吨货在港装卸时间一般要在10至15天,运转时间长,直接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
4、锚地容量太小,不能满足对港船舶临时寄泊,影响超大型船舶的周转效率。镇江港仅有大新圩海轮锚地一处,且仅能满足一艘超大型船舶锚泊,如有其他海轮占用锚位,超大型船舶就要在西新圩等锚地等待,影响超大型船舶的周转,耽误船期,也直接影响港口生产效益。
〔三〕有关部门安全管理缺位
1、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1) 港口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自查码头设施的技术状况,对损坏的靠垫等不能及时修理,总是一拖再拖。
(2) 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及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尽管港口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培训制度,但不能有效地付诸实施,导致超大型船舶靠泊时,作业人员不能按照港口作业规程操作,增加船舶靠泊难度,容易引发事故。同时,由于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差,无法提高装卸质量,影响港口对外声誉。
2、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不到位
(1)港口规划工作滞后,港口码头建设跟不上。镇江港现有非对外开放码头泊位50多个,还有许多私自搭建的码头,港口“深水深用〞的原那么未得到充分体现,大型散杂货码头建设速度缓慢,尽管大港三期将建设1个7万吨级泊位,2个5万吨级泊位,但按目前进江超大型船舶速度,还是不能完全满足其需求。
(2) 港口监督管理未能完全到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局部职能未能发挥,如对港口码头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对港口码头泊位,尤其对货物装卸量较大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等。
三、超大型船舶安全管理的对策思考
超大型船舶安全管理涉及地方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查验机关、引航、港口企业、代理、渔政等多个部门,是综合性的管理,环环相扣,只有协同作战,才能有力地保障超大型船舶进出江的安全。目前,就上述提及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海事部门在提供优质效劳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进出江超大型船舶的监督管理
海事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负责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超大型船舶进出江进行审批,进江全程监控维护,靠离泊期间监督管理,船舶违章行为进行处分等。
1、强化超大型船舶进出江论证会制度。超大型船舶进出江论证是指由海事、引航、港口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一个论证小组,对超大型船舶进出江可行性进行的技术性论证。通过这几年的实践证明,专家论证对保障超大型船舶进出江的安全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开展的角度看,这种制度应得到更新与完善。建议扩大专家组的范围,对一些特殊的超大型船舶,如超码头负荷等,应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海事、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引航、港口、航道、渔政、码头专业设计单位、代理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保障超大型船舶的进出江安全。
2、严把审批关。海事部门在审批超大型船舶进出港时,应严格把关,除认真审核专家论证意见外,还应对代理递交的单证进行认真审核,尤其对于超高的船舶,应将船方递交的船舶概况进行细致核对,确认水面以上最大高度,确保超大型船舶进出江对跨江建设物不构成危险;对吃水超过10米的船舶,枯水期应认真审核资质单位提供的码头前沿水深测图,杜绝超大型船舶在码头前沿搁浅事故发生。
3、严把维护关。除日常海巡艇全程护航、VTS全程监控外,对于一些重点航段,如苏通大桥、张家港福南水道、镇江尹公洲航道,应加派海巡艇、拖轮护航,防止一些老旧超大型船舶发生的主机舵机失灵、失控等事故。
4、加大处分力度,为超大型船舶提供通航安全保障。对违反定线制规定的船舶,要加大宣传教育与处分力度,促使其按照规定航路行使;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合理调整控制船流,防止在某一时间段船舶集中闯关,给通航环境造成很大的监管压力;配合渔政部门整治碍航捕鱼船,向占用航道鱼船宣传海事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客观通航环境带来的不利因素,有力保障超大型船舶进出江通航安全。
〔二〕港口企业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给超大型船舶提供良好的安全靠离泊条件
1、加强码头设施的技术检查和保养。对于码头靠垫破损、榄桩损坏等应及时修理,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尤其对于超码头负荷船舶靠泊前,应向由资质的码头设计单位申请论证,根据论证结果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2、枯水期提前做好码头前沿水深测量工作。码头单位应及早对码头前沿进行疏浚,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对码头前沿水深进行测量,出具水深测量图交海事部门备案。
3、落实超大型船舶靠离泊前的准备工作。提前清理泊位,保证靠泊长度;优先调配大马力拖轮协调靠离作业;保证水手的数量,并应加强值班,密切注意潮汐、船舶吃水变化,根据缆绳受力情况随时提醒船方调整系绳;对水流复杂的码头泊位,应增配应急缆绳。
4、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港口企业要建立有利于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管理、大胆使用,鼓励人才成长的机制,有方案、有针对性对从业人员进行法规政策、业务技术、岗位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培训,使专业技术人才向复合型人才开展、生产岗位人员由体力型向智力型开展。以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5、 引进现代化先进技术,提高港口装备水平,改善陆域集疏运条件。由于港口设备落后,港口普遍处于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作业状况,因此,要逐步淘汰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港口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改造一部份装卸、输送机具,引进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设备。解决港口前方集疏运的问题,要结合城市规划和环保标准,建设通港沿线道路,扩大库场面积,加快转运能力。
〔三〕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为超大型船舶创造优良的口岸整体环境
1、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凡在镇江港建设专用码头,港口行政管理机构应根据深水深用、浅水浅用、节约使用、综合开发的原那么,加强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按根本建设程序办事。同时应适当加快码头建设步伐,要以大宗货物煤炭、矿石、水泥等为稳定货源,建设散、杂货综合大型码头。
2、强化对港口企业的检查。检查内容应涉及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码头硬件设施的使用状况,重点码头泊位是否按照检查要求进行整改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