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计生总结综合治理方案生育工作总结按照镇方案生育领导小组年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方案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方案生育职责分工,我局为镇方案生育综合治理单位成员之一,结合区镇有关方案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要求,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方案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一是年初根据镇委对我局领导班子调整的情况,我们相应的调整了方案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即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方案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方案生育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议事日程,并突出重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责任明确为了更好地搞好方案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增强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感。制订了考核方案,从而促进了方案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认真履职各居村劳动效劳站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并且取得较好成绩。1、失业登记手续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或街道计生办的婚育证明,确定无违反方案生育情况的才予办理。在办理社会职介行政审批时,催促其落实计育工作,即要求职介所在办理劳务输出时,必须查验婚育证明。2、在办理就业失业手册时时,催促用工单位流入女性人员的,要凭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或方案生育效劳证,按规定做好登记,并于每月10日前将想关的登记册通报镇人口计生部门。3、劳动监察大队在劳动执法过程中,将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孕产期、哺乳期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同工同酬作为重要内容一并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的专项检查活动,均未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三次针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监察活动,有力维护了女职工特别是流动人口中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前来鉴证,将方案生育列为合同条款之一,明确在合同期内发生政策外生育的,可解除劳动关系。各用工单位对自己本企业内的育龄妇女进行检查。并积极配合和实施。5、我局对计生工作做好了一些根底性工作,如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职工、职工家属的方案生育工作,下属13个劳动效劳站的干部职工都有相关的方案生育检查,确保了无违法生育。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计生专干的努力,今年工作取得上级领导的进一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