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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督促
检查
工作
落实
意见
新编
催促检查工作落实意见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催促检查工作,逐步建立催促检查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对促进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催促检查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在局部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等问题,致使有些重大决策部署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确保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催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催促检查工作
(一)深刻认识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催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催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催促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催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催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催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催促检查要求,开展催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二、明确催促检查工作任务和重点
(二)主要任务。政府系统催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对政府发布文件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对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对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
(三)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的催促检查作为工作重点,放在催促检查工作首位。对、办公厅文件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对会议决定中需要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的事项,都要及时拟定催促检查方案,适时组织催促检查活动,按时反响催促检查情况。
三、建立健全催促检查工作制度
(四)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责权统一的目标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的各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催促检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对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五)建立报告制度。发布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后,但凡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领导同志批示事项,但凡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六)建立通报制度。办公厅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要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催促整改。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催促检查情况通报制度。
(七)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要建立健全催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催促检查工作网络。要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
四、不断改进催促检查工作方式方法
(八)加强组织协调。要根据催促检查工作任务的轻重、主次和缓急,制定催促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充分发挥催促检查工作最正确效能。要做好与党委催促检查工作的协调,探索和总结与党委联合开展催促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九)完善政府决策。催促检查是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的重要渠道,是推开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对催促检查情况的研究,对催促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反响,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
(十)发挥监督作用。催促检查工作是政府自我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并注意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结合,研究在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中发挥催促检查工作作用的方式。要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适时适度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提高督查效率。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催促检查工作效率。要在政府专网和内网建立催促检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系统催促检查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
五、切实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催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把催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放在突出位置;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要成为领导同志开展催促检查工作的主要助手,加强对催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十三)抓好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催促检查机构,完善组织网络。要发挥催促检查机构在抓落实方面的组织、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牵头抓总、催办查办、通报评价等工作。要重视催促检查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抓好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催促检查工作队伍。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催促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催促检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