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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击渣土、砂石等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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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打击 渣土 砂石 黑车 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新编
打击渣土、砂石等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现代化公园式XX县区,打造平安、舒适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平安、有序经营,根据城市管理“十美〞创立工作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政管理局打击渣土运输“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准副组长:蔡树刚 成员。朱朝晖杨忠明易静戴小平陈湘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湘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人员、车辆的调配、后勤保障及文字材料、信息的归纳、总结及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二、整治范围 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白沙洲街道、大泽湖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廖家坪街道 三、整治目标 通过对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建立平安、有序的经营秩序;减少事故发生,打击不当竞争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1、加强本地渣土公司车辆的标准管理,要立章建制,形成行业标准,从源头上治理“黑车〞存在的利益链,到达消除“黑车〞的目的。 2、要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黑车〞,实行严管重罚,使黑车无处藏身,打击扰乱市场行为,标准市场秩序。 3、对于长沙及周边地区过来的偷运车辆、无手续车辆(重点范围为经开区、麓谷)要进行专项整治,禁止外地车辆到本地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4、对无证车辆要严查、严扣,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偷运经营。 5、要严密巡查、监视,不按线路、时间、地点运输及乱倒、乱挖的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必要时撤消营运资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23日—5月15日)一是召开发动大会宣讲此次“打黑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打黑〞行动的方针、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黑车〞危害,也使“黑车〞驾驶员在心里上畏惧、在行动上畏缩,从而减少“打黑〞行动的阻力,迅速推动“打黑〞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6日—7月5日)在此次行动中,局渣土办人员要进行全天候24小时巡查整治。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及白、晚班制度,分别由易静、戴小平带队负责整治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工作人员对查处的车辆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探索出一套行业管理标准,并报请区政府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组织1—2次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章建制阶段(7月6日—7月15日)通过对上阶段行动的整治及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制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出台望XX县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方法,形成行业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下旬) 对上两阶段行动要及时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整治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渣土运输“打黑〞行动是响应区纪委号召,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调度,明确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打黑〞行动作为单位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并计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 (二)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此次行动要讲究方式、方法、不畏强权、不畏强势;要讲原那么,不畏阻力;要以法治人、以理服人;要杜绝工作中的徇私枉法、索拿卡要现象,在源头上、在思想上、在行动上,为本次打黑行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一是要通过和纪委的联系,争取区纪委对行动小组工作人员的监管,发现徇私枉法、索拿卡要及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人员要进行问责;二是要对此次行动的成果进行巡查稳固,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附: 1、渣土运输公司车辆信息登记表 2、望XX县区“黑车〞摸底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4附件2 望XX县区“黑车〞摸底名单 XX县区及周边无营运资质车辆30—40台。本地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30-35台。各乡镇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120—160台。 第二篇: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城[2023]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目前,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黑车")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与社会的稳定,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2]81号)要求,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阔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阔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那么,认真落实国办发[2022]81号文件要求,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阔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开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去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三)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四)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实施步骤 各地要集中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黑车"的查处力度,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全面整治、检查验收、稳固成果四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省(区、市)内的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督查,并将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开工作办公室。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开工作办公室,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不合格的地区,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开工作办公室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检查仍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建设(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分。 公安机关。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打击非法运营黑恶势力,标准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监察、纠风部门。负责查处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认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交通部门。参与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阔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23]20232号),在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下设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开工作办公室(与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由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等部委有关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对全国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出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地要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建设(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建议,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广阔人民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抗"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各地要公布举报 、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群众,要给予奖励。 (五)稳固成果,长效管理。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能力。通过各地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建设(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广阔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 第三篇:打击黑车实施方案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阔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22]81号)和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标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23]12023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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