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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大峪镇
矛盾
纠纷
排查
调处
工作
机制
新编
大峪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中坪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机制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信访、民政、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村级由支部书记担任调委会主任,中心户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领导和实施组织工作。
二是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其特点,制定出不同的调处应急预案。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一)、预防机制。一要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要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阔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二)、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方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1
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要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响到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各级调处组织都应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三)、包案机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落到包村干部和包片、包行业、包单位、包分管领域的领导身上,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
(四)、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穿,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治安中心户长(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级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调处。涉及到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分流到部门限期调处。同时实行集体会议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
(五)、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县级主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部门督查,对本行业本系统内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督查。三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
2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四是会议督查,县级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六)、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催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七)、报告机制。村、每月向镇,镇每月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镇、部门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八)、培训机制。定期对镇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机制。各级调处组织要积极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定期或不安期进行排查建档登记,凡有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不安排、不检查催促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建档工作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3)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解的;
(4)排查措施不力,反响不及时,致使矛盾纠纷升级的。
二是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追究机制。在调处方面,有以下情形之一,造成恶劣影响或矛盾纠纷激化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政法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
(1)不认真调处矛盾纠纷,导致三人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2)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3)因工作不负责任,调处不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隐患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导致矛盾纠纷激化转为重大刑事案件的;
(4)在调处工作中,因违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不负责任导致矛盾纠纷扩大,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对因跨镇、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酿成重大案件的;
(6)在履行职责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共中坪镇党委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