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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医院
创建
工作
实施方案
汇编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3篇)
1.2021年扶绥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2
2.凤台县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7
3.关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11
2021年扶绥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县“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各医疗卫生单位管理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各单位要加强医德医风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积极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公平、公正调处医患纠纷,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不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重点对各类毒麻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落实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流失等事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努力预防职务犯罪。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与沟通,发现治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四)认真治理医院及周边环境,多渠道改善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条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社区做好对医疗机构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旅馆、招待所的管理,维护好医院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经常分析医院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发生。要适时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医托”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改进涉医新闻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强化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满足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客观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敦促新闻媒体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引导新闻媒体对有关医患纠纷,在搞清事件真相前不轻易、轻率地报道,杜绝不实报道。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始终把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在全国、全区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重大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二)加强宣传,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确保“平安医院”专兼职干部基本稳定,并切实保障创建经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网络、LED、专栏等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平安创建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要及时总结取得成效和经验做法,将有效措施制度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经常性开展自查、督查,力争无重大案件、越级上访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并认真总结新经验、新成效。县卫生健康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不落实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信息不畅、发生突发事件和医疗纠纷不靠前指挥、不及时上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中的新经验、新成效在卫生健康系统进行交流、推广。同时,对因决策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集体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凤台县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医疗机构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医疗机构平安、稳定、和谐,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的通知》(凤平安组〔20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医疗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医患纠纷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全面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疗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范围
各二级综合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
三、工作步骤
按照全县平安创建系列活动的要求,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21年7月上旬-2021年8月上旬)
各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内容、措施及要求,提高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对创建平安医院的理解、认识和支持,积极投身“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之中,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1年8月中旬-2021年8月下旬)
各医疗机构对照《平安医院创建标准》,自行查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开展安全防卫自查自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期间,县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单位对医疗机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进行逐个评分和初步验收,找差距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2021年9月中旬)
县卫生健康委将对全县“平安医院”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严格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年终对考核前三名的平安医院给予奖励,对后三名的列入重点管理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建设平安医院是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健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意义,将平安创建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目标,成立“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二)对照标准,完善提高
各医疗机构要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强化安全措施,建立治安保卫保障机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和预防、排查、调解医患纠纷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抓创建,全面提高安全防治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平安医院”建设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需要医疗机构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责任,确保达标
县卫生健康委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平安医院”创建单位合格率达到100%。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工作责任,自查整改,完善提高,完成创建工作。
关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环县委政法委员关于做好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通知》(环政法〔2020〕3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医疗机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医疗机构执业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结合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平安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以全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主线,以建设平安医院为总目标,充分调动医务工作者深入开展“平安医院”的积极性,以人防为保障、物防为基础、技防为核心,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着力营造安全、文明、舒适、优质环境,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平安医院为总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使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使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推动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平安环县、和谐环县做出新的贡献。
三、创建标准
“平安医院”创建达到“十有”、“十没有一好一高”的标准。
(一)“十有”即:有组织领导、有安全防范机制、有应急处置机制、有人防系统、有物防系统、有技防系统、有消防系统、有医疗服务安全管理机制、有内部管理机制、有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1.有组织领导。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与医疗服务工作紧密结合,成立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落实,有创建活动方案,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创建活动。
2.有安全防范机制。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有门卫值守、值班巡查和财务、药品、危险品存放等安全管理制度。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除。
3.有应急处置机制。有防疫情、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防演练,防范应对恶性突发事件能力好。
4.有人防系统。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和保安员(县级医院有派驻民警),保安人员数量达到要求标准(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满足安全防范工作需要。
严格门卫制度,出入人员、车辆有安全检查,有登记。保安人员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守护;对出入口、停车场、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和缴费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