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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养成
教育
课题
研究
管理办法
养成教育课题研究管理方法
晋城市城区教育体育局
养成教育课题研究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 一 条 为加强对全区养成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促使养成教育课题研究科学、标准、有效地进行,提高养成教育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养成教育课题研究在推进养成教育中的先行、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方法。
第 二 条 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课题研究,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养成教育行政决策效劳、为养成教育改革实践效劳,表达养成教育课题研究的前瞻性、先导性和探索性,注重课题研究的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养成教育科研理论与实践的突破与创新。
第 三 条 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课题研究,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立足解决养成教育中的实际问题,重点研究促进全区养成教育健康、和谐开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倡自主创新的行动研究。
第 四 条 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课题研究,面向晋城市城区教育系统的广阔教育工作者。凡具备主持和承当课题研究根本能力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本方法规定申报和承当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科学实验研究课题。
第二章 组织与职能
第 五 条 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区的养成教育课题研究领导工作。
第 六 条 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负责全区养成教育课题研究组织、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对优秀科研成果鉴定、评奖和推广运用,抓好养成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和养成教育科研基地校建设。
第 七 条 学校是养成教育科研的基地,各校养成教育领导组负责本校养成教育科研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学校的养成教育科研工作必须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去抓,不断扩大养成教育课题研究成果,提高办学效益,凸显办学特色。
第三章 立项与审批
第 八 条 课题申请程序:凡申请区级课题立项的,由课题负责人填写统一格式的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十一五〞规划课题〈中小学生幼儿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的研究〉研究子课题申报审批书(以下简称“申报审批书〞)。
1、学校围绕区养成教育领导组所确立的总课题中小学生幼儿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的研究拟定子课题,并撰写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按要求填写申报审批书一式二份。
2、申报审批书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办审批,再报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审核、批复。区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审核、批复。
3、经审核、批复后,课题研究工作即可启动。
第 九 条 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原那么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高的科研组织指导能力。课题负责人必须在研究工作中承当实质性任务。
第 十 条 区级养成教育科学实验研究课题所需科研经费,由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自筹。
第 十一 条 为防止不明渠道的虚假课题的进入,凡接受或申报区级以上养成教育研究课题,必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审核、备案、批复后,研究工作方可启动。
第四章 管理和检查
第 十二 条 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负责全区养成教育实验研究课题管理工作。
第 十三 条 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区级和区级以上研究课题有方案、有重点地进行前期、中期检查。
第 十四 条 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进行前期、中期检查内容包括:研究的目标、课题方案的落实、各阶段所做的具体工作、课题研究进展中尚存在的问题等。检查材料及结果将记入课题档案,并作为课题结题鉴定的重要参考。
1、课题负责人立项后应积极组织开题,并及时把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
2、每年12月底前,区级和区级以上养成教育研究课题负责人,须向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提交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课题研究中期自查情况表。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
3、经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前期、中期检查后,不具备继续研究条件的课题应立即中止。
第 十五 条 凡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与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到期不能完成者,由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责令撤消其研究课题。
第 十六 条 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对区级和区级以上课题实行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抓好课题的开题,过程培训与指导,中期阶段成果评估,后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课题的研究进度及学术质量,及时通报、交流信息。
第 十七 条 立项课题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案和方案,如确需在人员、内容、时间等方面作局部调整时,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必须向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申明理由,待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第五章 鉴定和验收
第 十八 条 鉴定和验收工作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与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共同组织。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提交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科学实验研究课题结题申请书,由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审批。
第 十九 条 鉴定验收主要采取会议鉴定。鉴定工作主要通过专家评议方式进行。专家组通过对课题组提供的成果主件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立项书和教育叙事,案例分析,研究记录,每学期研究方案与总结等过程档案资料的审阅和现场考察,以及与课题组辩论,然后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对课题及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与鉴定,并形成专家鉴定意见书面材料。
第 二十 条 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区教育体育局向课题组成员颁发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科学实验研究成果证书。
第 二十一 条 对于学校、教办和区直属单位的自立课题,选题具有创新性,实验效果显著,研究成果有突破的,可提出申请,经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审定,实行升级验收。
第 二十二 条 为防止个别单位利用高层研究课题做秀,只立项不研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对接受区级以上科研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术团体鉴定验收的课题,必须通过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颁发接受×××课题鉴定验收通知书后,方可进行鉴定验收。否那么,对该课题的结题验收不予成认。
第六章 推广和奖励
第 二十三 条 对已通过鉴定验收的课题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和区教育体育局养成教育办公室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宣传、推广,积极推荐参加上级各有关部门评奖或刊发出版,促进其成果转化与应用。对于阶段性研究成果,提倡边实验、边总结、边推广的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和效益。
第 二十四 条 晋城市城区教育体育局,每两年举行一次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主要奖励通过鉴定验收的课题优秀成果(纳入教师节表彰)。
第七章 附 那么
第 二十五 条 本管理方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晋城市城区养成教育领导组。
第 二十六 条 本管理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城市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