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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法院
政治思想工作
总体
思路
工作重点
法院政治思想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人民法院政治思想工作的总体目标
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是中央对全体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实现这一要求,最高院明确指出,"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阔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按照这一指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紧紧围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要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这一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二是不断提高广阔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围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在六个方面下工夫、见实效:(1)要在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上下工夫、见实效。(2)要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上下工夫、见实效。(3)要在切实转变作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上下工夫、见实效。(4)要在反腐倡廉、确保司法公正上下工夫、见实效。(5)要在抓基层打根底、提高基层司法能力上下工夫、见实效,(6)要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科学发1展上下工夫、见实效。从而到达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队伍建设总要求。
二、人民法院政治思想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按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主要是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三个方面。
(一)加强思想政治、司法能力、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法官真正履行好职责
提高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就是加强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仅有为人民效劳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精通法律,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好法官的使命和职责,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才能实现国家的立法目的,也才真正会既有为人民效劳的愿望,也有为人民效劳的能力,也才能实现"公正与效率"和司法为民的要求。否那么,业务能力越差,实现为人民效劳的能力就越差;反之,业务能力越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越差,对党、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就越大。所以,人民法院队伍建设首先就是要不断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重点抓好以下三项教育:
1、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民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具有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操守。否那么,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背离宗旨,违背良知,枉法裁判。因此,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必须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阔法官的头脑,不断增强广阔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真正把广阔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首先要密切联系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明确奋斗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联系法官和其他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实际,加强理论学习,认真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抵抗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抗金钱、人情关系对审判工作的干扰和影响,切实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执行权,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和执行好各类案件,切实表达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人民才能放心地把国家审判权交给我们掌握和行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前进和开展。总之,在新的形式下,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就是要继续深入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加强"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领导"为根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
3以实体正义为根本价值、以程序公正为根本保障的司法公正观;以保障司法公正的及时实现为根本要求的办案效率观;以保障尊重当事人权利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的审判公开观;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根本要求,以适当行使职权促进诉讼能力平衡为实现途径的司法中立观;以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为根本准那么的职业廉洁观,并务求在武装思想、指导实践两方面取得实效。唯有如此,审判工作的开展、法院改革的推进、自身建设的加强,"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才有重要的政治保证和坚实的思想根底。
2、认真开展"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教育,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当前,社会经济开展迅速,各项事业日新月异,各种矛盾纠纷也层出不穷。对我们法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法官既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要有广博的知识,使所办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既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又要有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便在驾驭庭时游刃有余。首先,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催促和鼓励法官不断加强学习。组织上为法官创造各种学习时机,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进修、鼓励提升学历教育等多种学习方式,培养法官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也要改革法官的培训制度,逐步实现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到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型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标准化培训为主的转变。特别是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原那么,着眼于理论的实际应用,着眼于提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推进法官职业化建
4设,着力培养法官在不同岗位所需的业务特长,提高法官熟练运用法律审理案件,解决纠纷。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审判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审判领域的理论与实务。所以,就必须建立必要的制度,以保证法官队伍的专业化。
3、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法官必须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品质,才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案件处理是否公正、高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素质和执法行为。没有一支素质较高、形象良好的人民法官队伍,就难以维护司法公正,也难以完成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中所担负的重任。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并要求人民法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按照法官法的要求,法院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力度,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仍有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经不起考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信念的操手发生动摇,诱发了与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相悖的违法违纪现象,个别法官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忠于法律、公平正义、忠于事实、清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品格成为每一位法官的内心信念,成为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的自律精神。
(二)、培养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1、要培养和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荣辱观念。要加强法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根本准那么等学习,牢记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法官的崇高使命,为做好法院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尽职尽责地工作,无怨无悔地奉献,这是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前题和根底。
2、树立法官虚怀假设谷,明辩是非的情操。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刚性法律之光环外,还因其人格魅力所形成的职业荣耀。法官只有胸纳百川,才能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以居中裁判者的身份公平待人。法官拥有平息纠纷、生杀予夺的权利,必须谨慎地行使,不能草率为之,要习惯听取不同意见,通过缜密的逻辑思维把法律与事实织补得天衣无缝。
3、树立法官爱憎清楚,只信仰法律的品德。从司法实践看,这意味着法官如何把握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法律规定无论怎么细,它都授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职业道德决定着法官如何把握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法官除了法律的良心以外,不能掺杂其他私心杂念。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不受任何干扰,只能凭借自已的法律素养、社会阅历和分析能力,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地作出公正的裁判。
4、培养法官公正裁判,刚正不阿的品格德。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执法活动的内在价值追求,司法公正与否,与法官的道德水准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官追求公正,主持正义,应是其职业道德之必须。要确保公正,必须保持中立,这就要求法官不能有任何的亲疏厚薄,不能受个人的好恶、偏见和感情的影响。正义,就是要求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必须追求绝对公正,最后作出的裁判必须分清是非曲直,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惩治邪恶,制裁违法,维护正义。同时还必须提高审判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作出裁判,拖延时间的裁判,迟到的公正即使合法正确,也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要培养法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的品德。作为一名法官应该把法律作为其职业行为的崇高追求,把履行司法职责当作生命的一局部,在办案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清正廉洁,独立、公正断案,不受人情、关系、金钱、权势的影响。努力做到象宋鱼水那样"辩法析理,胜败皆服,公正司法,倾心为民"的好法官。要树立法官甘于寂寞的品格。法官的职业要求法官是一个深居简出的人,虽然不一定与世隔绝,但绝对不应是一个社会活动家。法官的社会交往应该是比较少的,这也是保证公正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一个法官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朋友遍天下,那么公正执法就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建章立制和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法官队伍保持良好的纪律作风
一支优秀队伍的形成,必须具有过硬的纪律和作风。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精益求精,雷厉风行是我们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推进事业前进的重要保障;敷衍塞责,华而不实,粗枝大叶,效率低下,必定会对工作对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根据目前法院队伍的状况,坚持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掌握、深刻剖析法院队伍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审判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专项活动,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进行"标准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稳固队伍建设和先进性教育成果。要进一步建立和修改完善各项制度,从而进一步实现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确保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及法院的其他工作的健康开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对法官队伍的监督管理,使广阔法官树立廉洁意识,做到"执法如山,清廉如水"。
二是要充分发挥政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本院规章制度催促检查落实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审判监督庭对案件质量的检查,切实提高队伍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首先,要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家的
8党政纪条规,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法官清正廉洁的形象,确保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得以实现,确保法院队伍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使司法审判取信于民,提高公信力;其次,我们要认真落实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院现有的规章制度实质上与国家党政纪条规是一致的,是贯彻国家党政纪条规的具体措施,更具可操作性,一经制定就应当坚决执行。第三,进一步标准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最高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