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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特殊
药品
监督
检查
工作
实施方案
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全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特殊药品平安管理,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依据市局关于开展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23〕56号〕有关要求,特制订如下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理和全程管控,强化经营使用单位的主题责任,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着力消退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平安管理风险隐患,严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
二、检查范围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药店;
〔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含卫生院、私营医院、个体诊所〕;
〔三〕申请购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比照品的使用单位。
三、检查重点
〔一〕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含特殊成分药品平安管理制度是否涵盖选购、储存、销售等环节;验收是否至最小包装,专账登记是否真实精确 ;计算机系统是否具有拦截功能和信息化追溯功能;是否按有关规定数量销售并登记购置者身份信息;是否能供给购置含特殊成分药品的回执单和发票。
〔二〕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购进特殊药品的渠道是否合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否通过电子印鉴卡平台购进;抽取确定比例跟踪核实流向,核对购进和使用的数量是否平衡;专库〔柜〕设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双人管理、专账登记是否严格落实,选购、验收、入库、出库和货款结算是否符合“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其次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那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对购进使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行扫码核注核销。
〔三〕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使用许可证〕类别及科室名称与实际是否全都;购进的放射性药品是否依据储存条件和防护要求储存;许可类别含第三类放射性药品的制备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自行配制的得〔99mTc〕和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是否依据质量把握指导原那么对每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定期检验,检验用仪器设备是否认期校验〔检定〕,质量管理的制度和记录是否齐全。
〔四〕比照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选购、储存、使用等平安管理制度;专柜设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严格执行双人管理、专账登记等制度,账、物是否全都。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平安管理责任。各股所要严格落实特殊药品平安监管工作责任,全面梳理辖区特殊药品监管对象,做到底数清、状况明。要依据实施方案,统筹支配检查力量和检查内容,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掩盖检查,有效标准经营和使用行为。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催促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特殊药品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平安和渠道平安;经营使用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平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防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发生药品被盗被抢或被骗购套购等状况,各单位要马上报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推动药品追溯管理。要把信息化追溯检查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催促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私营医院建立符合国家药品追溯标准和要求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对选购和销售的赋码药品扫码完成核注核销,实现全过程追溯。
〔四〕催促医疗机构合法使用放射性药品。对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要依据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方法和检查重点开展检查。要催促医疗机构对检查觉察的问题和风险准时进行整改;使用许可证核发类别和科室有调整或增加的,要求医疗机构准时向省局提交变更申请;使用许可证已过期或无使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不得临床使用放射性药品,要催促医疗机构依据要求进行备案或许可。
(五)加强横向协同协作。要发挥禁毒联席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委、公安、邮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可以通过状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协作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中觉察经营使用单位在邮寄运输、购销渠道、处方管理、合理用药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准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
〔六〕准时报告工作进展。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和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均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请各所于6月、9月和11月的15日前报送监督检查统计表,6月和11月同时报送工作总结,纸质版盖章报局药品监管股。检查中觉察的重大问题请随时联系。